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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H.S

[营山·新闻] 鲜俊才任营山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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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9 16:35
去年5800元目标奖都不给教师发,法盲书记一个,营山没搞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04:38
三兴完小好好看

发表于 2015-7-2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意骗取国家资金36.5万元,竟然不被处理,荒唐!!!!!       

发表于 2015-7-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蓄意骗取国家资金36.5万元,竟然不被处理,荒唐!!!!!       

营山县青山乡政府领导利用职务之便,虚构村道公路建设项目,骗取交通局国家项目巨额补助款,百姓强烈反映,检查院也来人查了,但结果不了了之,领导依然神气活现到处撞骗,这样的怪事你见过没有?去年到今年,营山县青山乡凤王村的老百姓见识到了,算是开了眼界。没有人不感叹:百姓告政府,平民告乡官,难如登天啊!!!!
但是,公道自在人心,今天我就不信这个邪,一定要把具体事实公诸于众,跪求大家摸着良心评一评,这样的事情该不该严查。
问题出在营山县青山乡凤王村。
2012年-2013年,营山县水务局组织修建了一条防洪抢险道,全长1.46公里,起于营山县青山乡凤王村村委会,止于营山县青山乡贾沟水库。但是,营山县青山乡乡政府某领导胆子之大,居然在2013年末多次向营山县交通局请示,要求解决凤王村村委会至贾沟水库道路的资金。也就是说,明明是水务局修的防洪抢险道,结果营山县青山乡政府又在上面做了一次文章要了一笔钱。营山县交通局不知是真的很弱智还是被营山县青山乡政府给收买了,糊里糊涂或故作糊涂就把钱拨付出去了,且大方得很,一出手就是36.5万元。这样的荒唐事,大概也只有我们大营山才有哦。可是,更荒唐的事还在后面呢。老百姓出于正义,向检查院告了,检查院确实也派人来查了,还形成了初查结论,但是,面对这样的大案,也不知检查院哪个舅子领导,竟然弱弱地批了一句:“同意余额收缴36.5万元,对相关人员移送党政纪处理。”党政纪处理就处理吧,可是县纪委大概觉得36.5万元太少了,直到现在连屁都没放一个,没给老百姓一丁点交待,任由青山乡政府的领导逍遥法外。
以上所说的是不是事实呢?绝对是,我的证据真实而齐全。下面我分别举证,请大家耐心地看下去:
一、公路是水务局修的防洪抢险道确凿无疑。
营山县水务局《营山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下达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计划的函》(营水建管[2012]2号)、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营山县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营发改[2012]258号)、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营山县2012年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营发改发[2012]265号)、营山县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2标段(贾沟水库)工程计量中间报验签证单(2013年9月16日),以上证据都表明:凤王村村委会至贾沟水库的1.46公里水泥路是营山县水务局建设的防洪抢险道,是病险水库整治的附属工程,不属于村道公路。
二、营山县青山乡政府分管领导恶意骗取国家资金铁证如山。
营山县青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凤王村村道路补助资金请示》(青府[2014]8号),这个请示文件表明,青山乡政府的请示是在那条路修好了之后才去请示的。分管领导有没有可能不知道那条路是水务局修的呢?不可能不知道!修路这样的大事情,需要立项,立没立项分管领导会不知道吗?水务局来修抢险道,多多少少会与村委会、乡政府有事务上的协调往来吧,他们会不知道吗?所以,营山县青山乡政府分管领导明知凤王村村委会至贾沟水库的防洪抢险道是水务局修的,但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仍然罔顾事实,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国家项目资金,这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
三、营山县交通局把关不严,故作糊涂,助纣为虐,难脱其咎。
营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青山乡凤王村能村水泥路工程开工的通知》(营交函[2013]217号)、营山县青山乡通村公路拨款申请审批表、营山县青山乡凤王村水泥路砼面层工程检验记录、营山县青山乡通村公路交工验收表(2013年12月27日),以上证据说明:开工是经交通局同意的,拨款是由交通局审批的,修建过程是由交通局检验的,完工是由交通局验收的。我就不明白,交通局连是谁在修路都不清楚吗?一条防洪抢险道,人家故意拿来骗你的钱,交通局的人一个个都是傻子瞎子吗?你们到底到现场去看没看?是怎么在监管,是怎么在履职?稍微一个有良心的人站出来,36.5万元的巨额项目资金会这样轻易被骗吗?现在事情捅破了,便又是找各种理由搪塞解释推脱,恐怕很难说得过去吧!
还有一点,根据信用社资金往来的查询,交通运输局最后是将钱转入营山县青山乡凤王村村委会的账户的,村委会主任何某某又分两次将钱取出,存入了自己的私人账户,这中间,连三岁小孩都看得出来有猫腻。
四、营山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形成了初查结论,但至今未做进一步处理。
营山县检察院在收到群众举报后,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形成了初步结论。本文所提到的证据,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初查终结报告》也有采用。检察院的初查结论与处理意见如下:
营山县青山乡凤王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和营山县青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蓄意骗取国家村道公路建设项目补助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建议:一是依法全额收缴被骗取的项目款36.5万元;二是对营山县青山乡凤王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和青山乡分管领导以贪污罪移交本院反贪局立案侦查。三是对交通局分管领导交本院反渎局立案侦查。
以上事实,应该说十分清楚。但直到今天,此事还没有一个处理结果,相关部门仍在拖延,这给了犯罪分子喘息之机,他们就有了足够的时间继续弄虚作假上下其手以掩盖犯罪事实。一方面,青山乡某领导软硬兼施,一边用低保等惠民政策收买举报人,一边恶语威胁举报人(青山乡政府某领导曾当着举报人的面说:“你再去告我就请人把你毙了”。不仅说一次,还在全乡干部会上说了的)。另一方面,凤王村村委会、青山乡政府与营山县交通局马不停蹄地编造各种资料、文件、会议记录,以掩盖犯罪事实。
今天我出于正义,一定要把事情说出来,只有一个目的,让坏人尽快绳之以法,替青山百姓讨一个说法,给世界一个公道!!!


                  举报人:何立华512924194104297559
                         电话:14781748660
                         蔡广祥512924194805137558
                         电话:1558361507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6 10:48
     何立华,支持你,坚持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6 11:30
      鲜书记应该管一管,立案查处,营山上下干部太腐了,太贪了。在群众心中形象坏,有实名举报,而有根有据为何不严惩。与中央保持一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2 20:30
希望多关注一下基成群众,一条小小的乡村水泥道路,十年八年都修复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7 22:43
应该多考虑一下新到营山县城里来住的乡下人怎么生活的问题作为父母官要为穷人多想一想不能越富更富越穷更穷要让穷人有饭吃比如跑三轮车的的都是穷人一天能跑三四拾元钱刚能生活而的土一天路四五百元而只交十多元想想合理吗而且还不让跑到处抓车还让人活不营山厂没厂找最低工资的事都讲人情太穷富不均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2 02:40
希望人民政府把法制教育宣传到农村社区,有个别村官不作为,不处理老百性反应的实际问题,以托拉的方试消极太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2 03:00
营山县东升镇,村官以某种名义公开向老百姓变象性收取服务费(工资),难道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没有给村官儿们发皇粮吗?不打工,不做生意天天抽玉溪,打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 11:41
南河到现在还没有修,钱到那里去了,2014年在新闻上吹得那么凶,不是2015年初开工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5 11:18
营山县明德乡明渠村干部乱收公路款。每个村民三百元,不给就不给村民办事,不盖章,要交钱才办事,收公路款是否得到县政府批准的。请鲜书记明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8:30
在营山只要你有钱没有办不到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30 23:10
鲜王八

发表于 2016-5-1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像我牌坊村陈秋国当村支书却住县城里,一家人不干活还可以买五套房子。不得不说当官致富快呀!

发表于 2016-5-1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像我灵鹫镇牌坊村陈秋国当村支书却住县城里,一家人不干活还可以买五套房子。不得不说当官致富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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