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2007)8号文件明确规定:坚决纠正满足于程序 走完的错误倾向,务必做到“六公开”、“三不放过”,要以真正解决好上访人的诉求为目标。主管部门违背了这一规定,当事法官,当事 领导,公然上下串通 伪造 法律文书,私下终结和走完重大案件的法律程序,用违法手段 限制和剥夺访民的诉讼权利。造成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旳失望处境。主管部门为进一歩掩盖徇情枉法的责任,和重大案件的事实真象,所以,拦访截访,上访销号,非法拘禁,瞒报谎报,诬陷坐牢,收买黑社会杀人灭口,种种黑暗手段和方法应势而生,造成当今人民对政府的强烈愤怒和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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