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当初看沈铁梅老师的《金子》时,惊艳于传统文化的魅力。如今,我也惊艳于这位老师的编剧功底。不过友情提示一下,老师,有些话,说了是要负责的,公民有言语权,但是如果过度的胡编乱造,可能在法律上就有点理亏了。
我不是当事人,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仅知一二,据我所知:当初别个请川剧团过去,是因为川剧团没地方演出了,原场地的老板要提价,所以,他们好心给川剧团解决演出场所,基本上可以算是免费的吧,他们也和川剧团商量好了,宝善宫迟早要打造成博物馆的,所以请川剧团注意寻找新的演出场所。协议也签了,不信,老师您去看看那协议,看看具体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可惜的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习惯了被帮助的川剧团,觉得任何的帮助都是理所应当的,所以不允许你回收你伸出的援助之手。尊敬的老师啊,不回馈无所谓,可是胡编乱造恶意中伤是否就过分了一点呢?竟然说要将宝善宫打造成色情场?!!谁敢一手遮天这样罔顾法纪?别说我了,三岁小儿也不会信的。所以,您在说话的时候,可否摸着自己的良心,问问自己,这样的编造,对得起曾经好心帮助自己的人吗?
本帖最后由 叮铃铃吃火锅 于 2013-5-13 10:4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