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掀起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标志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正式启动。泸州市认真研究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精神,对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宣传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与村、学校代表单位签订了《泸州市江阳区况场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创建文明城市刻不容缓,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多角度营造创建氛围。特别是在各学校广大宣传,积极动员,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覆盖面。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突出重点,着重抓好环境卫生治理、社会公共秩序治理、发展科教文体卫事业等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全区201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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