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关于全县治超工作的汇报
广大网名朋友:
感谢长期以来对平昌治超工作的关注、帮助、监督。现就我县治超情况给各位网友报告,以求更多的鼓励、帮助、监督。
一、全国治超背景。
全国治超工作是按照国办发【2005】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的。
该文件确定了治超工作机制:治超工作是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明确规定了国家九部委(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法制部门、宣传部门、监察机关)涉及十几个单位部门的法律法定职责。
治超工作是多部门的联合行动工作,不是哪个部门和单位就能把此项工作抓好。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各单位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作,没拧成一股绳,没形成巨大的合力。现实中,治超工作责任基本都是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独家承担。可路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是有明确的法定约束和限定的,无法代履行其他单位部门的法定职责。所以,目前全国治超工作形势都不乐观,没有很成功的典范可学。因为治超工作长期没起色,各级路政管理部门也就成了众的之矢。
举个例子:前阶段很多网民强烈要求路政大队治理货车私自加喷水问题。根据国家九部委文件精神,此项工作应由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负责处理,如果路政履行此项法定职责,那么路政首先就违法,因为法律没赋予路政这样的执法权力。真要取消喷水设施平昌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也不好作为,具掌握,私自加喷水设施的厂家一般都在外地,平昌的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是管不住外地的厂家的。平昌山高路陡,路面相对较窄,车辆行驶,适当喷水,可降低行车风险,如喷水设施一旦取消,发生了较大的安全事故,谁都承担不了责任。所以“取消喷水设施”行动路政无权力作为,工商和质监无法作为,同时也不敢作为。
治超工作是全国范围内的联合行动工作,不是哪个县、哪个市就能抓好此项工作。就平昌而言,全国各省市过往本县的货车都有,如果周边地区不治理(包括超重,超高,超宽,非法改装、拼装,假冒军队、武警牌照货运,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则所有的社会责任将归结到平昌,所有的压力将集中到平昌,所有的矛盾将突显在平昌。仅凭平昌一个县的力量是承担不起这么巨大的社会责任的。前几年,省内有个别县曾经尝试过,在治超过程中,连武警都出面卸货,但最终因为一个县的力量有限,孤掌难鸣,独木难撑,以失败而告终。
二、我县的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10月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科学决策,精心部署,努力实践,我县的治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循序渐进,逐步规范。先花大力气取消货运车辆拉货“帽儿头”现象;每车必须全覆盖,避免抛、漏、散、洒;然后平车箱通过;平车规范后,再组织力量对私自加货栏板、私自加轴等行为进行纠正,最后达到平货车出厂栏板高度装载通行。目前,所通行货车基本都达到了平车通过,全覆盖通过。
探索机制、重拳治超。对履次恶意超载的货车经反复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实行“黑名单制”和“扣分制”。凡打入黑名单的,取消驾驶员资格证和货车营运证;凡恶意超载的,扣驾驶员本人的驾驶证分数;凡屡教不改的,特别是冒车装载,不覆盖的一律顶格处罚。目前,基本遏制住了恶意超载、暴力冲关行为,较以前有明显改变。
部门协作、联手治超。全县在坦溪、三房湾、泥滩子三个地方分别设立了道路交通综合执法组,分别从路政、运管、交警、法改、农机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执行综合执法工作。目前,三个组成效显著,各类交通事故明显降低,驾驶员装载、行驶明显规范。
经过全县干群的共同努力,全县的治超工作有一定的好转和起色,这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知道,全县的治超工作还存在很多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个别执法人员不按程序执法,不廉洁执法。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卧薪尝胆,励精图治,痛改恶习,端正行风,廉洁执法,在平昌范围内探索出成功的治超机制。
三、关于平涵路改造的情况介绍。
平涵路于2003年整改竣工。全长39.5K,按山陵重丘三级路路面标准设计建设。
目前改建的原因:一是该条路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常改造和维修属于正常的工作;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车流量剧增,日均流量达到7000余辆次以上,而当时设计日流量为800余辆次,道路不堪重负;三是近年来全县两路建设、老城改造、金宝新区建设、星光工业园建设等重点工程需要大量沙石、钢材、水泥等材料,平涵路是必经之路,货运车辆密集通行,重车频繁通过,从而加速了这条路的损坏速度。
去年全县花费了几个亿资金,主要是用于全县县道改造,平涵路属于省道,不在改造的范围之内。今年,平涵路已纳入全省升级改造项目,预计2014年会启动升级改造工作。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