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价持续上涨问题,前两天国务院又出台了楼市调控的新“国五条”,其中最具威力也最受争议的是“对二手房卖房所得要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此项规定的本意,是要对售房者出狠招,以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活动。假如真这样执行下来的话,投资、投机性炒房需求真会被抑制住,房价也真的会被调控下来。不过,我个人觉得这项政策可能一厢情愿了一点,将为这高达20%的房产交易所得税买单的,不大可能会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占尽主动的售房者。 我国的房价之所以会被一再的推高,个人觉得其根源在于垄断。政府垄断了建筑房屋的基础——土地,开发商垄断了商品房 ——房源,权力部门垄断了购房福利——集资建房,高收入者垄断了购房机会——资金……大量城镇工薪阶层、中低收入者,是被剥削者。因为这种集体垄断关系的长期存在,房屋买卖市场是由手握房源者们掌握主导大权的卖方市场,作为急需解决住房“钢需”的购房者,在这里没有少选择权和话语权。 房屋交易时,作为弱势群体的购房者基本连讨价还价的资格都没有,交易的条件几乎都是售房者说了算,以往的什么印花税、过户手续费等等,不管是不是该由售房者承担,几乎都会顺理成章的变为购房者的义务。当前新政中规定的这高达20%的巨额税负,逐利成性的房屋所有者当然不会心甘情愿地“挨宰”,可怜的钢需购房群体必将再度很“自然”地成为新政的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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