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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温柔的一刀

[草根播报] 德克士向社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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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春容颜 发表于 2012-12-13 2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么。右脸毁容、视力神经受损、医院也说今后会影响视力。德克士多发拖延是个怎么回事啊

你说是毁容、视力神经受损。为什么我们几次让你把这些证据拿出来,我们好给你作赔偿,你们至今都无法提供证明,叫我们怎么赔?按什么标准赔???你们又不愿意面对司法程序。现在请们尽快找机构筌定,是否毁容、视力神经受损。如果有筌定结果,我们会按标准赔偿,也不想少拿钱给你们。

发表于 2012-12-1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柔的一刀 发表于 2012-12-13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是毁容、视力神经受损。为什么我们几次让你把这些证据拿出来,我们好给你作赔偿,你们至今都无法提供 ...

此话回复是非常讲理的!!!!

发表于 2012-12-1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侵犯伤者的个人隐私权了------网友,公正的说一句: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哟?
发表于 2012-12-14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克士···· ·就是每次我去暗访的那个德克士· ·那个广场二楼那个店么?····咋那么不小心呢?宣传物料要定期检查隐患· ·特别是那种悬挂起的···
·········他们不走司法程序蛮· ·你们主动走司法程序嘛···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12-14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克士,你这就不地道了。你的外墙广告坠落砸伤路人,留下面部一个难看的疤痕,难道你可以走干路,不主动去承担责任?你反而攻击人,咋啦?人民教师受伤害,就该自己静静的回家自然倒霉?这社会没有这样的法则,支持伤者依法维权!你看看人家的疤痕http://img.mala.cn/forum/201212/13/233402r9ydx9y2b4svov9b.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敢爱敢恨 发表于 2012-12-14 0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克士,你这就不地道了。你的外墙广告坠落砸伤路人,留下面部一个难看的疤痕,难道你可以走干路,不主动去 ...

你发的相片,是刚负伤时的相片,还在已不是这样子的,不要误导网友。你说我们德克士没有主动承担责任,请不要昧着良心讲话。
发表于 2012-12-1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抨击不良 发表于 2012-12-13 19: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要是主治医师认为可以出院,伤者好了就应当出院协商赔偿事宜,没有必要扩大不必要的损失,过余去增加别人 ...

企业合理对待人家了吗?你有错在先,不要搞错顺序
发表于 2012-12-14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春容颜 发表于 2012-12-13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强者求助。还是这么各求助法

对,第一次看见!:L一傻冒
发表于 2012-12-14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24- 发表于 2012-12-13 2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法律的角度讲:德克士在伤者住院期间就将伤者的个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就已经侵犯伤者的个人隐私权了。

告他
发表于 2012-12-1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抨击不良 发表于 2012-12-13 2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侵犯伤者的个人隐私权了------网友,公正的说一句: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哟?

你要求教育局等帮助就是打压别人,你是什么心态先,你有理吗?靠
发表于 2012-12-1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柔的一刀 发表于 2012-12-14 0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发的相片,是刚负伤时的相片,还在已不是这样子的,不要误导网友。你说我们德克士没有主动承担责任,请 ...

此夫妻两人均为南风小学人民教师(伤者丈夫陈爱平也为南风小学老师)。我们德克士也到教育局去找过刘书记和冯局长,具证实:冯局长与伤者他们还是亲戚关系,但都无结果。

   
现德克士只有求助分管教育的县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帮助我们!





利用别人是教师用教育局来打击别人,人民会同意吗!你有理吗?一点不负责任


发表于 2012-12-14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伤者也不要逼人,人家态度也很好,最起码你们感觉不合理,你们可以走司法程序,你们自己主动提出出院,他们也愿意做出合理的赔偿,就不要太过分就行了.教师应该有文化有素质的.请提高自身素质

发表于 2012-12-14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赵老师,你怎么就不敢走司法程序呢?大家都建议你走司法程序,德克士说你觉得不公平也让你走司法程序,你啥意思?是不是真的勒索别人哦。

发表于 2012-12-14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看到平昌县德克士店一位姓金的内部人士的观念,他们认为是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讲台,不应该在医院将身体治愈,更不应该有合法人生要求,其主管便到平昌县教育局要挟领导企图向局领导向受害者施加压力,试问你这种挫劣行径能达到目的吗?受害者何罪之有。。。。。。。

发表于 2012-12-14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俊东德克士店周海标不顾事实混淆视听,在十月二十九日广告牌打伤三人重伤一人,时至今日只向平昌县人民医院垫付医药费一万五千多。他在十二月十三日晚,在网上发贴,硬说对伤者已花去医药费三万多,但刚入院两周后便问伤者索要户口簿以及医保卡,而此时伤者还未痊愈就不再垫付药费。。。。请各位网友不要背其蒙蔽了眼睛(大家可到医院查询17119床位号,大家也就可以看到谎言家背后的嘴脸了)

发表于 2012-12-14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能知道德克士的广告牌不是一片树叶吧!

发表于 2012-12-1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德克士作为一个公共性营业场所,在你的营业面积之内出现了损害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你就应该付全部责任。现在你反而来求助、我笑而不语,你上面所写的这些东西、我可以明确的给你说,你这是在诋毁受害者的名誉,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可以说是你已经构成诽谤他人的罪名了。在说你一个德克士、一个在全国各地都有营业场地的公司,你这样在网上求助、换来的不是别人的同情【况且本来就不对】而是口诛笔伐,你说你这不是自己在网上找无趣么,反而还带来负面效果。呵呵在我看来你就是一【网超】我想楼主是德克士的内部人员吧,你这样诋毁人家、让我很是气愤。也请广大网友不要听信楼主的一面之词。也祝福赵老师早日康复。
发表于 2012-12-14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让人看了生气,什么玩意儿

发表于 2012-12-1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柔的一刀 发表于 2012-12-14 0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发的相片,是刚负伤时的相片,还在已不是这样子的,不要误导网友。你说我们德克士没有主动承担责任,请 ...

你发的相片确实是刚负伤的照片,也不要冤枉德克士,人家愿意做出合理的赔偿, 你们三翻两次来闹,有啥居心呢

发表于 2012-12-1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建议找专业机构鉴定,计算医疗费误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此事对双方的影响都不好,都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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