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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争鸣] 细看盐亭梓江新城开发商是如何欺骗购房户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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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0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谁在庇护盐亭县开发商欺骗购房户?
  发布时间:2012-12-10   信息来源:互联网

                                         是谁在庇护盐亭县开发商欺骗购房户?
  请我们盐亭县领导和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局长们出来答话:是谁在庇护号称盐亭县“1好作品”的梓江新城开发商郑蓉欺骗广大购房户的?
  减少楼层高度,欺骗消费者由绵阳市金和房地产公司郑蓉(女)开发的“盐亭县1号作品”严重存在偷工减料欺骗购房户的行为。本楼盘的层高,开发商与购房户的合同表明为2.9米层高,但实际均只有2.60左右层高,相差30公分高度。有媒体人曾去测试了两家住户装修后的房屋层高,一家为2.64米,另一家为2.63米(见下面附图),开发商是否欺骗了我们购房户呢?
  房屋质量差 安全通行存隐患整个小区外墙粉饰层开裂、脱落;顶板断裂、窗台裂缝、浸水、浸坏木质窗台和内墙等。如刘桂英家外阳台至锁口梁断裂;9号户型外下水未处理好,洗衣机水、空调水、雨水等直接下排,楼下何某一家根本不敢开窗户,怕污水直接溅进屋里;1栋21楼住户的木质窗台就被污水长期浸泡腐烂等……(见下面附图)
  我们都很担心,走在小区的通道下面,头顶会随时掉落开裂的水泥块,小区中央的空地已被开发商建成的钢架房占用,我们只得贴着靠墙1米多宽的过道通行,增加了被坠落物砸中的风险。
  以上两点,这么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楼盘,请问质检部门是如何验收合格的?这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呢?
  县委书记批示为何不管用?2009年9月,赵汝颖、赵明等5户团购户就曾向开发商“绵阳市金和房地产公司”书面要求解决楼层高度不够和质量差的问题,但一直未果;2011年12月,5户团购户向县委陈书记书面反映了上述情况,陈书记要求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妥善解决,虽然有县委书记的批示,但金和房产公司老总郑蓉仍然置之不理;无奈,2012年8月,我们20户业主再次联名向开发商和盐亭县相关部门反映此问题,但仍然无济于事。人们不禁要问:开发商为何如此牛逼呢?竟然不把县委书记的指示放在眼里?
  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程序和手续是否合法?梓江新城楼盘紧邻县委县政府新办公大楼,早在几年前,我们的县委领导就对各部门发过文,明确要求不允许将该地块划给金和房地产公司作为商品房开发,要把该地块用于公共事业用地。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后来又允许金和公司开发商品房了,啥时更改的规划方案,没人知道。请问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这是如何取得的开发手续的?是否应实行阳光政务,让我们全体盐亭人民知道实情喃?
  占用公摊面积乱建钢架房,是否经过规划和消防审批的?如今,开发商没经过我们广大业主同意,私自把小区本就狭窄的公摊面积全部搭建成了钢架房,用于办超市,我们进出只能在1米多宽的夹缝里穿行。请问这是先前规划、设计中有的方案吗?为何购房户先前没看见设计图上有此项目?再有,有消防部门的许可吗?现在建设部不是发文要求彻底清理擅自乱改设计、规划、乱搭乱建违法建筑吗?这是否应该拆除呢?
  现在,广大购房户强烈要求县委、政府督促开发商对劣质房屋作出赔偿;强烈要求拆除没经业主会同意、严重影响通行和消防安全的钢架房;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对该楼盘项目的合法手续公之于众,追究相关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http://www.scmsw.org/myedit/uploadfile/2012121010331195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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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了就让人后悔的房子
发表于 2012-12-1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让人很伤心!我就是业主之一!简直是没有任何人性了!全部以自己利益为主!还一号作品!一号垃圾吧!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们,有哪些不顺心或不如意都晒出来噻,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搭建钢架房是绝对不合法的,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违法搭建就应该拆除的。一查容积率和规划图和消防审批就全明白了哈。

发表于 2012-12-1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金和开发商和物业正视问题和解决问题,别总以各种理由搪塞。

发表于 2012-12-1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2-12-1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懂呢

发表于 2012-12-1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过盐亭梓江新城的房子,层高好像没啥问题吧,他们的售楼员给我解释过,说是合同签订的是净层高,因为他们有地热,所以除去地热的高度楼高还是符合标准的,再说了现在自己铺地热没个万八的都下不来,这有啥问题啊。还有你说那个什么钢结构,那不是人家在做裙楼么,我看过售房部的沙盘模型,我认为那是做裙楼连接用的吧,怎么也有问题?沙盘既然都那么做了肯定有规划图纸的,这有啥好怀疑的呢?啥叫占用公摊面积?至于地合不合法,我听说的是人家金和公开拍卖竞价得来的,据说还是盐亭第一块最贵的地,这都有据可查吧。老妈就看好那的房子了,追着我买的,能说点实际的不,让你们闹的都不敢下手了,但是又觉得都没啥站得住脚的啊?挺好的楼咋到你们嘴里都成垃圾了,你们真是那的业主啊,那是你们的家啊,你们房子多啊,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草窝,再不好也不至于到处说自己家破吧。强烈怀疑这篇贴的真实性!还有你们别没事就点名道姓的,惹急了人家金和告你个诽谤,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发表于 2012-12-1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子东西哦!~ 啥子通道一米宽哦~ 楼主你哪的人哦~,看到现场没得哦~ 我随时走那过咋觉得可以横起竖起摆一堆人喃~:dizzy::curse:

发表于 2012-12-11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号垃圾:D:D:D:D

发表于 2012-12-1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2号楼的业主,亲们关于房子的楼层高度我想告诉你们,上面所说的楼层高度不够,我想告诉你们这个问题楼高是够了的哦,我是找成都的专家来给我测量过的,也许你们不懂得楼高的实际测量法,其实我以前还是认为不够,所以才找专家来测量的。如果你们不相信可以翻书看下到底是怎样测量房子的楼高。关于县委书记的批复不管用,请问不管用怎么其它单位能给以施工许可,成天都说我们的楼盘质量如何如何,我们住在这个小区,不要总是找些不着边的问题纠缠。我们希望我们的小区兴旺。

发表于 2012-12-1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很多新号?是否是水了啊?!
2.9米应该是结构高度,不是户内净高。。你还要除去楼板厚度,结构楼板一般是10~12cm厚,建筑完成面再加5cm,他还有其他啥子地暖厚度,就不晓得了。没遇到过

发表于 2012-12-11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不古啊,满足不了个人的欲望就给别人乱说,看起来楼上的人素质也太差了点吧。发贴的人也许是带某种目的吧,自已住自己的房,哪个爱信哪个信去~~

发表于 2012-12-11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最早一批住进1号楼的业主,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靠自己的双手建起了现在的新家,所以我倍感珍惜,也很满足!平时有点小问题,自己糊弄糊弄就好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从上面反映的问题,我觉得老兄似乎有点言过其实了,如果并非事实,反而误导他人,作为农民的我,可就太瞧不起别有用心的老兄你咯。

发表于 2012-12-11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梓江新城草民中的一员,看了楼主的帖子,老夫有话要说。先说楼主的标题《细看盐亭梓江新城开发商是如何让欺骗购房户的哈》,咋一看,这标题够猛,用四川话说有点威胁人哦。那么楼主是如何“细看”的呢?老夫一一点评。
    一、“减少楼层高度,欺骗消费者”。何为层高?层高在国家相关规范中涵盖两个概念,其一为“建筑层高”:既建筑物室内地面至上层地面之间的距离,通常售房合同中所说的建筑层高均为此意。楼主也说购房合同中标明建筑层高为2.9M,与梓江新城建筑设计层高相符,何来减少高度?其二为“室内净高”:既同一室内地面至屋顶之间的距离,也就是说“室内净高”=“建筑层高”减去板厚、减去地坪厚度、减去屋顶抹灰层厚度。国家《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中规定,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M。那么楼主文中也说“有媒体人去测试了两家,分别为2.64M、2.63M,均高于国家规定的2.4M使用标准,又何来的欺骗消费者呢?也就是说楼主有意无意地混淆了“建筑层高”和“室内净高”二者之间的概念。常言道不知者不罪、无知者无畏,真是自己没弄明白倒有情可原,如果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出来混淆视听,那不仅仅是失去了诚信二字,更为可怕的是失去了做人的根本。
    二、“房屋质量差,安全通行存隐患”。这第二条,老夫更觉的是无稽之谈。例如楼主例举的“9号户型外下水未处理好”一说,事实是该落水管位于客厅封闭阳台外侧,既然是客厅,则为空调落水管,根据原设计安装了一根50MM的落水管,出于使用方便,开发商在阳台一侧安装了一个水龙头,于是有些住户便将洗衣机搬到客厅阳台使用,造成落水管拥堵。得知用户意见后,开发商已在8月份及时将落水管增至75MM,彻底解决了排水问题。楼主至今仍拿此事来搅合,用意何在?至于其它无凭无据之说,老夫更觉可笑。看楼主描述的“整个小区什么什么的...貌似小区似叙利亚战场般危险,人人需要佩戴钢盔进出一般。楼主,这话说出来您自己信不?至今有谁挂彩负伤了?您给例举下?至于“一米多宽的过道通行”,老夫真心告诉您,您家室内过道真只有一米多宽,加宽了您也不想给钱。楼外通道嘛老夫转来转去还真找不到只有一米多宽的地方,不是老夫眼拙,是楼主“近视”,如此夸张的歪曲描述,意欲为何?不言而喻。
三、“县委书记批示为何不管用”。今年8月,梓江新城1#楼个别业主上书县委陈书记,陈述1#楼质量问题(内容与楼主文章内容基本相同)要求解决,陈书记与百忙之中亲自批示,第一时间责令县房管局、质监站、建管股、监察大队联合执法,现场调查处理问题。金河集团得到通知后,也迅速由相关领导组织房产公司、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监察部门组成联合问题解决小组,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回复。对其中不实之处作了详细解答,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作了限期整改承诺,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县级各相关部门,并与8月底基本完成了整改内容。所以老夫不知楼主想要怎样的“管用”,个人以为政府职能部门是诚信与制度的践行者也是监督者,您都不诚信了,又怎知他不管用?
    诚然,梓江新城并非尽善尽美,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建筑业是低科技纯手工劳动行业,成品房在交付使用前验收时,在保证不影响结构质量安全以及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国家规范要求内是允许有一定的质量偏差的,也就是合格率。因此在交付给业主的作品中,会依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瑕疵,所以,在可维修范围内,国家对施工单位规定了维修期限。
    回复到此,不用老夫再扒皮了吧。当然,好的意见、建议或者是批评都是一种正能量,它能监督、鞭策人们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向上。但一味地罔顾事实甚至是歪曲、造谣,就不得不怀疑楼主的用心了。抛开杂念,回归诚信,是当下这个社会最需要的,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需要坚守的,楼主,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2-12-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四号楼好像快开盘了哈

发表于 2012-12-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业主我感觉很可悲,梓江新城的绿化和配套设施让我心寒,看看锦绣江城、御景江山、阳光水岸这些大楼盘人家是怎么弄的!我们很多人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房,期望的就是一个好的居住环境,房子升值空间大点。每每当有住户指出梓江新城绿化、配套设施不足,物管费过高的问题时,总有些可耻的人站出来为开发商说好话。我想说任何一个楼盘都会有问题,不单单是梓江新城,关键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可梓江新城的开发商和物业他们的态度呢?一味给自己找很多的借口和理由,回避矛盾,总以为是竞争对手的恶意打压,不知道他们哪来那么大的勇气和那么厚的脸皮。

发表于 2012-12-12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15楼的业主说得非常好,我已是2号楼的业主,家园要共同维护,可以提出好的意见改进,梓江新城小区既然是盐亭的一号作品,必然有小区的独到之处。现在还是变化大哈,每天出门都是干干净净的,开车回来秩序维护人员还在引导停车位置,所以不要把自己美好的家园说得一无是处,对吗?我希望小区业主团结,共同营造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2-12-1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影子憔悴 发表于 2012-12-11 2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为梓江新城草民中的一员,看了楼主的帖子,老夫有话要说。先说楼主的标题《细看盐亭梓江新城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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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上说的,我觉得小区环境不错,住着挺舒服,特别是现在冬天我很怕冷,有地暖就不一样了,解决了我常年以来怕冷的毛病。希望大家同心协力维护好咱们自己的家园,不要因为个人私利影响小区的氛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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