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拆迁是政府规划 , 私人依法取得土地和房产都还是属于国家的 ,政府有权收回用于开发, 是合法的 , 开发高档住宅和社区 ,政府要有利 ,开发商要盈利 , 私人嘛给换套房就赚了 ,在按房子给一些补偿, 换上电梯公寓就身份和档次就提高了 ,可换的房子还是清水房, 拆迁我的房我住得好好的拿个新房还不能住人, 这就让人不明白了, 我赚了啥 , 可钱呢是不是比以前用得少了, 少了。生活质量提高了, 那我就认为他们说的很对, 支持, 可是换了我钱却比以前开支多了生活质量下降了, 我就不明白我换房换赚了啥, 政府要有利 ,开发商要盈利 , 难道我们依法取得的就不能享受盈利????难道国家就只允许当地政府和开发商能够在国有土地和房产上盈利???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就没有用???那2011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条例和第二章咋规定中的差别咋就那么大呢。还有关于禁止强行拆迁的条例又能管用吗???我们拭目以待吧 ,他们说他们的 ,但我还是相信党和党制定的法律条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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