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昌市一办两创以来,西昌市各大街道管理、治理都下派,承包到现住街道的各个单位。由单位包段管理。经过这么几年来西昌市的街道管理、治理都没有一点好转。反而脏、乱、差越来越严重。附街道(小街道)特别能体现出来。占道经营的,车辆乱停乱放的、街面卫生等等都严重存在。为什么会存在这些问题?有两个问题所在。一是、这些单位有行政执法权吗?二是、有惩罚权吗?这些单位只能无能为力。单位只能出钱了事。而有权的行政执法的部门在干什么?把城市管理、治理“转嫁”给各个单位。城市管理队伍就是只拿钱不做事的部门?希望城市管理队伍发挥他应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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