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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竹叶青轻

[草根播报] 公务员不得在成长地任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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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不是一般的强。是小强的强

发表于 2012-3-14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常来回来看看,不错!

发表于 2012-3-14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来围观的啊!没别的意思

发表于 2012-3-1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防止熟人勾结吧。

发表于 2012-3-15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一级的公务员任职需要作地域回避?
如何界定成长地?
有人指教一下吗?

发表于 2012-3-16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长地的范畴太大了,是村、镇、县、市、省。具体的都不晓得,成长也是个模糊词语,狭义的就是生长地,户籍地,广义的就更大了。
发表于 2012-3-16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现在没有多少人啊!
发表于 2012-3-16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要继续努力啊!
发表于 2012-3-16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不是一般的强。是小强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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