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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关于《少年在校被杀,尸体停放学校大门》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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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20:00 |
现在的政府部门在打击处理乱造谣生事方面还缺少一定的力度。该作解释的也要作解释,但该打击处理的也要打击处理。不能一味的放纵这些人了。

发表于 2011-11-24 20:00 |
现在的政府部门在打击处理乱造谣生事方面还缺少一定的力度。该作解释的也要作解释,但该打击处理的也要打击处理。不能一味的放纵这些人了。

发表于 2011-11-24 20:00 |
现在的政府部门在打击处理乱造谣生事方面还缺少一定的力度。该作解释的也要作解释,但该打击处理的也要打击处理。不能一味的放纵这些人了。

发表于 2011-11-24 20:27 |
相信政府,现在很多人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发表于 2011-11-24 20:33 |
公安局做的很对,有突发事件及时通报,不会以讹传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对那种不按法律程序走的人,不要手软。

发表于 2011-11-24 21:20 |
:(:(:(:(:(:(:(

发表于 2011-11-24 21:35 |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希望法律是约束大家的,执法是公正的

发表于 2011-11-24 21:40 |
政府監管不力 應該問責

发表于 2011-11-25 01:06 |
顶~!支持公安局~!警察都敢打!那个还敢来保护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发表于 2011-11-25 01:06 |
顶~!支持公安局~!警察都敢打!那个还敢来保护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发表于 2011-11-25 08:41 |
回复 灵魂搅拌机 的帖子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已经为期不远了!阿门!

发表于 2011-11-25 08:55 |
没有事实图片全部当作诽谤定罪     但愿处理结果能逝者一个告慰给生者一个安慰

发表于 2011-11-25 09:16 |
我们相信“人民警察为人民”

发表于 2011-11-25 10:34 |
OOOPIC_meilifangcheng_20090411022e44b45c66323b副本.jpg

发表于 2011-11-25 11:01 |
     我们的政府在绝大数的时候,特别是事关人命的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就此事而言,政府不存在掩盖啥子,希望网友客观看待,认真对待。一味地不相信政府,甚至羞辱政府是错误的,也是不容许的!

发表于 2011-11-25 15:21 |
狗屁:"法律规定"各位网友你们仔细读读他们的回复。“当晚办案民警提出将尸体送殡仪馆或者死者老家进行尸检(依照法律规定,尸检地点由办案民警确定,医院、学校、街道等公共场所不适宜进行尸检)”不知道是那条法律规定的在死者老家进行尸检就是适宜。什么“已构成扰乱社会秩序、暴力阻扰执行公务,经反复宣讲政策法律后,仍然不听劝告,民警被迫施放喷雾剂进行驱散和自我保护,”人家的孩子好好就这样没有啦。试问假如是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心情又会怎么样。什么扰乱社会秩序,暴力阻扰执行公务这些随时都可以给老百姓按上。再试问你们有没有文明执法,不随便提出扰乱社会秩序、暴力阻扰执行公务。

发表于 2011-11-25 15:33 |
我希望个乡镇派出所和学校要多给学生上上安全和法律知识的课程。我们都不希望这样的是再次发生。上面说的有点过,因为看到这样的事情很难过,

发表于 2011-11-25 15:51 |
从阻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永安有一股恶势力急需专政。

发表于 2011-11-25 17:49 |
按程序办事   支持特警维持稳定

发表于 2011-11-25 18:50 |
责人先责已;
人民公安爱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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