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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明确官员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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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6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纪委明确官员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处理措施
2011年04月06日 11: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肖志涛
字号:T|T3180人参与13条评论打印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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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等出席。新华社记者 张铎 摄
核心提示:中纪委于2011年3月22日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该办法结合其他有关法规的要求,对于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除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外,还明确了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对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兼职取酬”等行为中涉及的物质利益,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了追缴措施。
中广网北京4月6日消息(记者肖志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由中共中央纪委于2011年3月22日颁布施行。日前,中央纪委负责同志就《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日,中央纪委颁布了《实施办法》,请介绍一下出台这部法规的背景情况和简要过程。
答:2010年1月,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廉政准则》结合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新要求,对《廉政准则(试行)》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形成了新的8个方面52项要求。中央对于《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同时,也不断提出有关条款如何理解、违规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为保证《廉政准则》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实施,《廉政准则》印发后,我们立即起草出《实施办法》初稿,广泛听取了意见,并进行了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0年9月,又普发纪检监察系统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修改形成了送审稿。2011年2月24日,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办法》。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办法》共3章,58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依据以及领导干部主动纠正问题的政策适用。第二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按照《廉政准则》8个方面的禁止性规范,共分为8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廉政准则》中的相关概念进行解释;二是对《廉政准则》中有关“违反规定”的表述指的是哪些规定,采取列举加概括的形式予以明确;三是对违规行为如何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对于需要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的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第三章“附则”,规定了《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时间。
问:《实施办法》是如何解决对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处理依据问题的?
 答:《实施办法》明确了违反52个“不准”行为的具体处理依据,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对于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具体规定的违规行为,明确规定应当适用的条款。
二是对于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规定的违规行为,既指明应当适用的相关原则性规定,还明确了对于在中央、中央纪委制定的专项法规中有具体处理依据的,适用有关的专项法规。比如,对于违反《廉政准则》第四条“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8个“不准”的行为,《实施办法》规定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根据《廉政准则》第十三条关于处理措施的规定,结合其他有关法规的要求,对于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除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外,还明确了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对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兼职取酬”等行为中涉及的物质利益,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了追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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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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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6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句歌词:“......说得到、做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立功劳.....”:lol:lol:lol

发表于 2011-4-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乐乐天神 发表于 2011-4-6 15:01
中纪委明确官员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处理措施
2011年04月06日 11: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肖志涛

希望见到成效!

发表于 2011-4-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但,关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如何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省、市、县、乡基层的每一位官员?太普遍了,法纪能责众吗?

发表于 2011-4-6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6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接着忽悠!非常形象的语言。

发表于 2011-4-7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实:眉山农村信用社主任马德雄、之女马颖 高利贷、高利转贷事实真相
人物介绍:马颖:成都云彩投资咨询公司
法人代表
(四川眉山农村信用联社主任马德雄之女)

     实例介绍:(有据为证)
实例一(周全福成都快乐老家火锅店老板借款诉讼)月息5分(5%)
    2009年7月10日,被申请人周全福、李翠菊、周群福、李正良、周文彬在马颖处借款100万元,期限自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8月9日此,并签定了《借款协议书》。被申请人以上的合同在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公证书》编号为(2009)成蜀证内民字第177987号。
    2009年8月9日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周全福、李翠菊、周群福、李正良、周文彬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2009年12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向申请人签发了编号为(2009)川成蜀证内经字第293522号《执行公证书》

  实例二(四川诚坤集团董事长曹洪400万高利借款)月息一角二(12%)
    2009年6月24日,被申请人曹伟、曹洪、成都泓峰行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四川诚坤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马颖处借款400万元,期限自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9月23日此,并签定了《还款协议书》。被申请人以上的合同在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公证书》编号为(2009)川成蜀证内民字第50686号。
    2009年9月23日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曹伟、曹洪、成都泓峰行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四川诚坤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2009年11月5日,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向申请人签发了编号为(2009)川成蜀证内经字第260386号《执行公证书》。
事实真相:
该笔借款实际支付月息为12%(一角二),2009年6月24日签订借款合同时实际支付352万,已经将当月48万的资金利息从本金中扣除。(有据为证)
成都泓峰行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双流县的一块约13亩的工业用地及4000多平米建筑于2010年2月已被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查封,期间到今,曹洪已支付马颖利息538万。其中最后一次300万利息支付通过华夏银行成都分行**领导打招呼,从曹洪在华夏银行的一笔贷款中转账支付到张勇的账户,至今土地仍然被铁路运输法院查封,那张400万的借款合同依然存在。

   实例三(成都高山流水开发商董事长:杨爱平800万高息借款)月息6分(6%)
2009年10月——2010年4月
月息6分(6%)
2010年4月——2010年9月续借600万
月息5分(5%)
2010年8月
借款200万
月息7分(7%)
补充协议书
出借人(甲方):张雯,女,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出生,身份证编号:511181198209290020。(成都云彩投资咨询公司员工:马颖该笔借款的代言人)
借款人(乙方):成都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四川都江堰市大观镇,法定代表人:杨爱平。
担保人(丙方):成都联星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高家村七组,法定代表人:杨爱平。
成都高山流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驿都中路万欣培训楼,法定代表人:杨爱平。
甲、乙、丙三方于200
年 月
日签订《借款协议》,依据协议的约定,乙方于2009年10月
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丙方为乙方上述借款向甲方提供担保。该借款协议在履行的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出了延期还款,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借款协议》中的第三条变更为“借款时间为六个月(自

月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应当于200
年 月 日前归还全部借款。”
第十条、公证及强制执行条款:
二:qixi关联公司工商信息
成都云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马颖
马德雄之女
成都奥叶商贸有限公司
马颖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一号鸿禧花园B幢1单元2‘3号
身份证住所地: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街8号2栋1单元6楼11号。
居民身份证号:511381198203140049
                             成都东颖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一号鸿禧花园B幢1单元2号
联系人:蒲先东
经营范围: 通讯设备、现代农业项目的投资开发、五金交电、建材、百货的批发零售。
工商核准日期:1998-11-30
成都龙泉盘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建设路63号
联系人:蒲先东
马德雄家属
经营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乡村俱乐部筹建、旅游设施开发、产品代理。
  
达县智源水业

联系:蒲先雷
马德雄舅子

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达县河市镇南大街68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县河市镇南大街68号(635000)
电话:0818-2956199

发表于 2011-4-7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东西出过几十次了,现在又拿出来糊弄老百姓。

发表于 2011-4-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要求好!

发表于 2011-4-7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在认真二字上下功夫去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反映出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发表于 2011-4-7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来世。。。。英特纳雄耐尔一定会实现!;P

发表于 2011-4-7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看看我不说话.gif 没说的啊。

发表于 2011-4-7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马甲多的是,如何管啊?简直就是一群.......

发表于 2011-4-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如何界定官员配偶子女“违规经商”与“合规经商”呢?谁来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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