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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警总队通知要求 严查小型客车粘贴不透明窗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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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卢学民 记者刘宇男) 省交警总队2月14日通报,春节大假后省交警总队派往各地的暗访督查组反映,一些市州农村客车超员违法现象突出,其中摩托车违法超坐、7座以下小型客车玻璃窗膜不透明(有超员嫌疑)状况尤为严重。  2月12日12点58分,暗访组在省道218线邻水段查获一辆无临时号牌的小型载客车,超员4人;2月12日14点40分,暗访组在县乡道XS07线达州市石桥铺至达州段夏家沟,查获川S23483客车,超员21人。2月10日至12日,暗访组在绵阳市梓潼县七曲山和盐亭县两河乡抽查10辆微型载客面包车,多数载客车辆车窗粘贴膜颜色太深,不符合安全要求。
  针对小型客车窗膜透光率低、超员超载问题,省交警总队2月1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交警严查7座以下小型客车粘贴不透明和带镜面反光材料的有色纸或隔热纸;强化农村地区摩托车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级交警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严格载客汽车玻璃窗膜等管理的紧急通知》,农村7座以上载客汽车,除前风窗玻璃以外,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50%,不得粘贴不透明和带镜面反光材料的有色纸或隔热纸。交警要把好查验关,窗膜透光度不足50%的,提示车主或驾驶人揭掉遮阳膜;拒不执行的,依法处罚并强制揭掉遮阳膜。窗膜透光率低于50%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车管所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或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交警总队表示,发现辖区有不按规定粘贴窗膜的车辆,将对相关市州交警支队进行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按规定粘贴窗膜的车辆因超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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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伸的真长啊 搜窟窿打蛇 歪 歪
发表于 2011-10-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探长要过年啦,手头紧,就上路。。。

发表于 2011-10-1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

发表于 2011-10-17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能把市区内的小巴车管好吗?公交车都TM无法进站了,乘客安全根本无法保证,可能在等出了大事时,才会有行动吧!:@

发表于 2012-3-6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而不懈,遇到好贴决不能放过

发表于 2012-3-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你好,想和你聊天!

发表于 2012-3-9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顶帖!

发表于 2015-3-6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工作不突出,业绩不突出,腰椎间盘有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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