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我局经调查核实,结果如下:2021年07月13日,当事人到我局咨询更换店招相关事宜,我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事项所需资料,并提供更换店招所需《广安市广安区店招设置备案登记表》和《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申请书》(两张表格上都明确注明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店招备案表中店招设置前和店招设置后的图片及新店招结构图需彩色打印,临时占道表中占道位置原貌图需彩色打印)。2021年07月14日,当事人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到我局行政审批股审核,工作人员在现场审核资料时发现提交资料不齐全,再次现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补齐的资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2021年07月15日,当事人将补齐资料后的资料提交至我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过程中发现其中一项资料(装修后效果图)仍未达到审核要求,告知当事人可以立即整改。
根据《广安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户外广告、招牌以及标牌、交通标识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广告店招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秩序,我局对辖区店招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对店招设置的规格、材质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市广告店招专项整治行动,为逐步规范城区店招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我局要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必须加大对店招备案资料的审核力度。
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我局主动承诺店招备案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办理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因店招备案临时占道等需工作人员现场实地查看),能提前办结的缩短为三个工作日。并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办理机制,资料不齐的可在领取行政许可证时一次性补齐。
针对网民评论说需要收费才能审批、有关系才能审批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我局在行政审批领域,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进行收费,不存在违规收费审批的情况。我局主动接受广大市民群众和各行业单位的监督,若发现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有乱作为、乱收费的情况,请向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大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的宣传力度,不断探索行政审批新思路、新机制,优化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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