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代理我在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金龙岭社区一社(原尖峰社区二社)的母亲黄常碧、胞妹陆桂琼、叔伯弟弟陆大东、叔伯弟媳阳碧珍四百二十二名被征地灾民中的四灾民诉蓬安县人民政府和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蓬安县河舒镇人民政府行政征收纠纷案的行政诉讼代理人:陆大春,男,58岁,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蓬安县人,身份证号码:51292619630204401X,相如街道办凤凰山社区居民。住址:蓬安县周口街道办笔架山社区政府街132号1幢1单元1楼2号。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內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是,我母亲黄常碧、胞妹陆桂琼,不服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13行初76号行政判决,于2020年1月15日,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在未出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期的情况下,至今拖了一年多了,不知还要被再拖多久?事实和理由如下:
我代理上述四灾民于2019年4月8日,诉至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后转交给了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灾民不服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的(2019)川13行初75号和76号行政判决,于2020年1月15日,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一方面是陆大东、阳碧珍的案卷却迟迟不能送达省高院,是在陆大东和我电话反复追问以及我又在网上反复追问下,直至6月份才到达省高院。而另一方面却是蓬安县人民政府和蓬安县河舒镇人民政府,既不依法予以答辩,也不依法解决四灾民的生存问题,只是一味的反复劝我这行政诉讼代理人必须无条件地撤回上诉。特别是进入2020年5月后,河舒镇党委书记敬雪章,和河舒镇金龙岭社区临时党总支书记兼主任王雪民,就一味的反复威胁我不撤回上诉就考虑人身安全!
直至2020年9月25日,我就真的惨遭了河舒镇金龙岭社区临时党总支书记兼主任王雪民之子王帅带人,前来县城以杀人灭口的方式强迫我这行政诉讼代理人必须无条件地撤回上诉的行为。惨遭死亡威胁后,我一直担心政府会派人到省高院去冒充四被征地灾民和我这行政诉讼代理人申请撤回上诉。为此,我于10月8日下午给省高院寄去二份题为“特问蓬安政府不依法应诉答辩 先以软硬兼施后雇凶以杀人灭口的方式逼迫删帖撤诉的合法性在哪里?!!”的书面材料后,又于10月13日下午专程到省高院去,但10月14日上午未能见到两位承办法官,只是与两位承办法官通电话说明了自己的上述担心。两位承办法官态度明确的给我说,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冒充当事人和行政诉讼代理人,无条件地申请撤回上诉。算是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但是,我代理叔伯弟弟陆大东、叔伯弟媳阳碧珍不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13行初75号行政判决的上诉案件,省高院已于2020年12月21日,在两级政府既不依法予以答辩,又不依法解决四被征地灾民的生存问题,还以杀人灭口的方式强迫我这行政诉讼代理人必须无条件地撤回上诉,以及未鉴定争议证据,和“民告官”不见法官、不见官等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21日书面审理并作出了(2020)川行终1760号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陆大东、阳碧珍不服,要求我继续代为申请再审,但是由于我不知道省高院终审后不再再审的诉讼规定的变化。因此,我于2021年1月27日到省高院去递交《行政再审申请书》时,才被再审窗口告知,应到最高人民法院去递交《行政再审申请书》后,于是我又赶到重庆去,于2021年2月1日又向最高人民法院设在重庆的第五巡回法庭递交《行政再审申请书》时,又被告知必须连同一审诉状和二审上诉状一起递交才能接收。
春节后由于我老母亲重病住院耽擱了时间,直至2021年4月28日才又赶到重庆去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递交了《行政再审申请书》。
但是,我母亲黄常碧和胞妹陆桂琼相关联的(2020)川行终1348号行政上诉案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未出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期的情况下,至今尚未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中,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但是,我于2020年9月25日惨遭河舒镇金龙岭社区书记兼主任王雪民指示儿子王帅带人,前来以杀人灭口的方式强迫我这行政诉讼代理人必须无条件地撤诉的案件发生后,蓬安县委书记崔竹君于2020年11月1日“转交公安局按程序核查”后,蓬安县公安局不但至今尚无任何结论,而且民愤特大正被刑事调查的王雪民,在河舒镇党委书记敬雪章的力保和高压之下,竟然经过了社区党组织、镇党组织、县党组织包括县公安局等众多部门的测评,初选和资格联审,最终过半数低票成功“当选”连任了金龙岭社区的正式书记兼主任,而其他候选人高票却不能成功当选。不知蓬安全县特别是河舒全镇,到底还有多少像王雪民这样的山大王书记兼主任?!
综上所述:我母亲黄常碧和胞妹陆桂琼胞弟陆继春家的房屋被邻居趁建河舒工业园区之机,修路致倒塌的诉求一直无人理睬,成了失地、失业、失家、断绝生活来源,生存权利急需得到依法保护的灾民了。
我今要说明的是,党中央必须全力全面尽快结束“人间无数法多恰似无以至无法无天”的历史,任何人只要有生存的一线之希望,都绝对不会去以走极端道路的方式来结束自己和贪官污吏以及无辜者的人生。为此,特请求党中央前来实地:彻查真相,伸张正义,彰显法制,为我母亲等四百二十二名被征地灾民讨回生存权。此生唯有此念,否则,死不暝目。这是人民的心声,也是民心,也是灾民对党纪国法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心。地方党政司法系统性官僚腐化的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害群之马己经剥夺了我母亲等四百二十二名被征地灾民的生存权利、摧毁了我母亲黄常碧和胞妹陆桂琼胞弟陆继春的家庭,希望党中央立即前来实地处理,不要再推诿,不要再摧毁我们对党纪国法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心。
以上如有造谣生事和诬告陷害等任何不实之处,我这行政上诉代理人陆大春愿承担一切刑事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代理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1年6月3日
下图是黄常碧、陆桂琼家的房屋被修路致倒塌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