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号,好几个旅游圈子都在说一个事,那就是“游客旅游私自挖笋被抓,村民10根笋索赔10万”。
不得不说,这些自媒体还是很带节奏的,标题一看以为又遇到“鸡生蛋、蛋生鸡”的敲诈了,结果点进去一看,不是这样的!
成都某旅行团带游客到蒲江成佳镇耍,让游客去偷竹笋,后来游客被抓到,口气大上天,说好多钱嘛,赔钱就是。
村民气不过,开口要求赔1万1根,就被导游故意带节奏传上来了。最后在协调下赔了1500元。
先不说对错,就弱弱的问一句,这种不属于盗窃吗?盗窃1000元以上金额物品不是该判3年以下?
不过,这个事情,让我为四川旅游发展了一个商机!
四川叫天府之国,物资丰富。 比如:汶川有车厘子,攀枝花有芒果、石榴,小金有苹果,资中有塔罗科……还有很多很多。
但是,存在一个问题,有些地方比较偏远,有些水果运出来又比较贵。
随意,在这里我提出一个假想,四川可不可以组织旅行社推出“特色旅游”来试水。
综合来看,现在城市生活让人远离了“农活”,所以种地、摘水果、蔬菜,对城市群体有着天然的吸引力。
再结合四川人爱耍的特性。
推出:6月汶川摘车厘子旅行团、8月攀枝花摘芒果旅行团、12月西昌冬草莓采摘团、4月蒲江挖竹笋团……这一类的特色旅行团?
其实以前就参加过峨眉山采茶团,感觉效果都挺好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其他地方没有效仿经验。
这样作一方面制止了这类事件的发生,一方面又可以打出特色经济还能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农家乐什么周边产业发展。
个人不成熟的意见,看看省上、市上文旅部门是不是可以研究推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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