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妃康,广东雷州人,在广东东莞市高埗镇摆摊卖水果。我的儿子王大忠,生前在广东东莞市光正实验学校初中部932班就读,2020年12月8日在学校教学楼坠落身亡。出事后,校方一直推御责任,包庇老师,想置身于事外,竟称不过错,不担责任,天理何在!对于校方的做法,表达一下我的看法,让全国的网友置评!
首先,我儿子是东莞市光正实验学校的寄宿生,除节假日放假回家外其余时间生活、学习均在学校里。因此,在校时,东莞市光正实验学校不仅对我儿子负有教育的责任,同时还对我儿子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因此,我儿子在课间时间从教学楼坠亡,不管是什么原因,做为寄宿学校必然负有一定责任。
其次,我儿子坠楼,不是无缘无故坠楼,而是因班主任的歧视和辱骂引发。因此,我儿子的死,班主任唐汉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唐汉英是领取学校薪水的教员,发薪水的东莞市光正实验学校又怎么会没有责任呢?
第三,监控显示,我儿子王大忠坠楼后,并非头部先着地,而是屁股和双脚先着地。过了16分钟120救护车才到达现场。在那16分钟里,学校没有派任何人包括校医采取任何措施紧急对我儿子救助。时间就是生命。如果校方在我儿子坠楼后第一时间派出校医对他救助的话,也许会为后来医院的抢救赢得机会,也许会挽回我儿子的生命。因此,我儿子的死亡,校方还负有救治不力的责任。
我把一条鲜活的生命交给你教育和管理,收获的却是一条不再有生命气息的尸体。一个尚未成年的生命在学校内坠楼死亡,校方代表始终不谈责任只扯人道援助。在我看来,校方不仅视责任为浮云,更是对法律的藐视和践踏。
我儿子坠楼死亡后,尸体当夜就被送去了东莞市殡仪馆。1月14日,殡仪馆对我儿子的尸体进行了火化。含辛茹苦抚养了14年的儿子,在我和妻子的泪眼中化成了一缕轻烟和一撮白灰……
这个冬天,暴雪席卷大江南北,冷得刺骨。这个冬天,失去儿子的我,面对校方的冷漠更感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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