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5年3月21日在人代会上原原本本照读李杰刑事判决书,检察长认为我故意在人代会上宣读影响了他们的名誉,为了保他们的官帽,人代会闭慕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检察长谢凡举签同意,起诉科副科长何俐以我在人代会上照读李杰刑事判决书涉及到检察长父子犯什么罪?反过来编我父子犯什么罪?1995年3月27日人代会闭幕,1995年4月3日把起诉科当审讯室勾结西城派出所副所长曾登雄抓四人到起诉科里编何军1994年8月14日强奸江国华的假口供四人不签字就铐证人签完字,1995年4月4日凌晨2点28分何俐丶张国顺二人,到我居住家顺庆区小西外街96号7楼26号家中,用手铐将我双手铐在一起押出家中下楼到街上,何宪军作证并写代信,何俐叫的士车开到她起诉科里囚禁起强迫我踮起脚跟、挺起肚皮,鼻尖,额头,及舌头伸出贴墙,面壁思过,不准睡觉等折磨,不给饭丶吃水喝, 事后由何俐,张国顺,赵叶三人凭空编何军1994年8月14日未在成都购买药品,诬陷何军有时间14日在南充强奸江国华,其目的主要是诬陷我包庇,如果不编何军14日强奸就冤上我包庇,请问:世上哪有关押在先包庇在后的怪道理?并且我的儿子是我带路抓的关押两年,诬陷我包庇儿子的机会在哪里?条件谁提供?应纠错评反。依据八个律师审查、核实、调查、阅卷,每个都写很肯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众多公民及原公司职工帮忙控告遭打击报复的来历和事实及理由,其中 :一、成都肖律师调查、核实、阅卷写:打击报复,实施的程序严重违法,人为编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彻底纠正违法平反,实行赔偿。二、邓律师调查、核实、阅卷写:打击报复,人为制造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彻底纠正违法平反。三、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唐主任在听证会上说:依照1979年《刑法》第162条第二款之规定判何宪海构成包庇罪不合法,应予纠正违法平反冤案。四、法律援助律师苟中仁写代理词九页:认定何宪海的包庇罪程序违法;变相拘留羁押;强制限制何宪海人身自由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顺庆区法院提前三年审结完包庇罪,是程序上的违法所致造成的冤案,何宪海在人代会上发言受到追究严重违法。包庇罪不成立应纠正平反,串供证据不足,不应采信,虚构何宪海故意制造假证据包庇何军强奸江国华的事实理由不成立,以包庇罪判刑何宪海有期徒刑4年甚为错误,应当彻底纠正平反。五、宋律师调查、核实、阅卷写:打击报复,人为制造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彻底纠正违法平反。六、成都徐律师律师调查、核实、阅卷写:打击报复,人为制造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彻底纠正违法平反,实行赔偿。七、唐律师在听证会上说:依照1979年《刑法》第162条第二款之规定判何宪海构成包庇罪不成立甚为错误,应予纠正违法平反冤案。八、律师团写司法建议书以建议书为准很肯定:打击报复,违法虚构的假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再审彻底纠正违法,彻底平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