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四川新闻电视台非常话题栏目给我提供了这个平台,但是我们在四川电视台门外扫二维码时,遇到市民观察员贺春芳很强势地把我撞开,在电视台门外发生了一点小的争执,所以几位市民观察员贺春芳、林素兰、曹云、宋良华她们就联合起来攻击我,故意歪曲事实,利用这个平台故意串通报复在电视台门外的一点小事,像这样没素质的市民观察员来评论,应该退出这个公众平台,以免把这个平台搅乱,在她们几位市民观察员对我的轮番攻击下,让我没有阐述清楚李静为争夺我夫妻财产的阴谋。现特向关心我的朋友们陈述:如罗大姐所陈述的是虚假不实的,罗大姐愿承担法律责任,事实如下:
一、李成全与罗其香1999年经朋友介绍相识,2000年4月26日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都有婚前自己房屋,李成全的房屋是他两个哥放弃继承他父亲李寿鹏在致民路44号附15号遗留有木结构房屋一间,建筑面积26.7平方米,这房屋共三人继承,大哥李承富、二哥李承杰和李成全继承,大哥和二哥放弃继承权,因他们放弃继承权是两个哥每人须得到1万元的补偿金。被拆迁后,置换到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北街9号附1号、附2号的房屋。当时李成全是提前退养,每月工资仅224元,还欠下他两个哥2万元债务和打官司所欠下其他朋友的欠款,当时李成全用这房屋自己开茶馆,可以说生意很不好,经我们共同协商李成全搬到我家居住,将红牌楼北街房屋出租收取租金,我们共同还了这些欠款和改装所用的一切费用,2004年1月12日该房才取得了产权证书,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罗其香的房屋在成都市武侯区高碑村九组(三环路内)是1979年与前夫蒋金成共同修建,通过武侯区法院离婚时分得房屋及院落,罗大姐在此房内楼下开茶馆,楼上出租给别人居住,有一定的收入。有武侯区法院<1991>成武法民字第198号调解书和武侯区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属罗其香婚前个人财产。
三、李成全与罗其香双方都有婚前个人财产互嫁于2000年4月26日,由于政府普查人口方便管理,李成全于2003年3月14号转入罗其香户籍所在地(簇桥派出所),2007年12月因三环路绿化带风貌整治拆迁了我的住房,置换到铁佛新居A组团的房屋,不是安置,如果是安置,政府为什么没解决我们的社保问题?
四、我与李成全的平静生活到2018年4月26日止,李成全他前妻之女李静为了非法争霸我夫妻共有财产,在我不知的情况下私自将李成全从我们共同生活的家中悄悄接走,并拿走了家里所有存款及现金,李成全被李静接走后第五天,李静与她丈夫廖中发(37路公交车驾驶员)晚上8点半左右到我家来要我好说好散跟她爸离婚,要求将铁佛新居两个套一住房各分一套,罗反问李静两口,你们为什么这么做?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现在住的那套房子也是我出大部分资金购买的,李静与她丈夫廖中发回答说不知道,罗告诉她俩,回去把你爸问清楚了在说,罗没答应她们的要求,所以中断了唯一给我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工资卡,让我没有生活来源,并且把李成全用了19年的手机卡也换了。李静拿着判决书扬言要把罗大姐整欢,把铁佛两个套一住房隔成两半,看你怎么住。像这样的恶毒女人会遭到天谴的,并且多次带着一帮人到我小区内骚扰,罗报警7次,李静为了争夺霸占我的财产直接把我往死路上逼。李成全系李静的亲身父亲都死的不明不白,更别说我了。关于李成全生病住院的事,李成全和我在一起时身体非常健康,是跟李静在一起居住几个月才生病住院的“说是胰腺癌”?我认为是李静谋财害命所致,当法官告诉我李成全去世的消息,让我痛不欲生,我相信上天会惩罚这样的人。
我会尊重非常话题栏目中律师的建议,针对这两份公证遗嘱的有效性进行诉讼,罗大姐于2021年1月21日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起诉成都市蜀都公证处的违法公证,青羊区法院已受理,于2021年2日25日上午9:30开庭审理,如有空的朋友们到法院监督旁听,谢谢朋友们的关注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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