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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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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巜关于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申5446号民事裁定书罔顾事实和法律的情况反映》等材料。至今一年有余如石沉大海,在此请贵院依照信访回复的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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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5 1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法院罔顾请问案件性质和判决依据的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21-2-15 2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8457Zu 发表于 2021-2-15 19:14
你说法院罔顾请问案件性质和判决依据的法律?

案件性质:离婚纠纷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本案的事实认定无证据证明,实体结果明显不公;审理过程全流程违反法定程序显失公正;法院判决没有依据巜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而是依据巜最高法关于〈民诉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作出的判决,其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
发表于 2021-2-15 21: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6883w5 发表于 2021-2-15 20:51
案件性质:离婚纠纷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本案的事实认定无证据证明,实体结果明显不公;审理过程 ...

言之有理!只能说明法官在玩弄法条、愚弄专业!
发表于 2021-2-16 16: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纠纷应当适用特别法,即《婚姻法》;法院适用普通法明显错误,属于民事枉法裁判!普通法与特别法的法律效力不同,特别法规的效力比普通法高。
发表于 2021-2-16 18: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2-16 1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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