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巴中市人民政府领导您们好:
上面所诉求内容属实,购房合同上是2020年9月30日交房,由于受疫情影响,往后推迟2月(11月30日)交房,开发商为了不想付违约金,通知业主元旦(1.2.3号),根本还没有具备交房条件,带强制性要求业主接房(接房通知书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有依据),因为是预售期房(宣传和卖房时的效果图是高端小区),现在到现场一看变身安置房(包括建的房子、小区绿化、底下室、小区该应有的配套设施没有),宣传时小区有喷泉,现在没有,宣传时小区大门高大尚,现在的大门像过去10年时小区大门。为了赶工期,施工质量相当差(墙体开裂、外墙涂料鼓包、无无障碍通道、消防问题严重、楼层层高不一样、地下室漏水开裂,楼板有裂缝、小区绿化带行人过道砖是翘的),还有诸多的问题如上所述。希望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来查验,期盼上级领导引起重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开发商心太黑了,我们打工挣一点血汗钱实属不易。乐湾悦府一期全体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必须整改到位,不然不接房。
谢谢!
乐湾悦府一期4栋业主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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