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资委十大违法 极不罕见
成都市国资委顶风作案 违法违纪性质极其恶劣
请求纪检监察委 惩治典型腐败的公开举报信
举报人:原成都美术印刷厂400名改制下岗失业.退休职工。
电话;13980916982
被举报人:袁旭 中共党员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住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电话;028-61885766,61885690。
举报请求:
一、请惩治性质极其恶劣、滥用职权的腐败人。
二、责令被举报人书面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责令被举报人还我职工13间商铺财产。
事实与理由:
被举报人有如下10余项严重违法违纪事实;
1、成都市政府理政平台于2017年以派工单交办被举报人的处理事项,拒不处理。(原成都美术印刷厂厂长在2000年改制中隐匿侵吞13间商铺,全体职工要求拍卖,及审计约1000万元商铺收入租金,并收回返还职工、返还厂长诈骗成都市财政局的200万元。)
2、2018年举报人向成都市国资委三次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答复商铺处理结果,及审计收回商铺租金数额,拒不答复。
3、举报人于2018年5月提起行政起诉,成都市高新区法院2018年8月以(2018)川0191行初24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举报人行政行为违法。至今仍拒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
4、行政起诉立案后,被举报人2次到高新区法院非法干预司法,要求法院不要立案,及要求法院撤销诉讼。(法院告知只有原告才可以撤诉。)
5、被举报人为达到迫使撤诉,不分日夜及星期日,以电话骚扰,威胁撤诉在40次左右。
6、被举报人2018年7月2次指派2-3人到举报人住地欺骗利诱,以盖市国资委大印的红头文件,欺骗举报人先撤诉后,9月份可以给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人予以拒绝。
7、被举报人滥用职权,以犯罪手段要求举报人住所地的春熙路街道办事处管维稳的综治办主任x某施压撤诉,并以给1万元收买举报人撤诉,举报人予以拒绝。
8、被举报人国资委,在法院开庭审理中故意虚假伪造了一份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在法庭出示,落款时间为已经起诉立案后近2个月的2018年7月30日。法院为包庇行政机关,于8月22日荒唐判决“迟延履行”的行政行为违法。
9、法院判决行政违法后,至今仍然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10、被举报人国资委,应当履行市政府交办解决的先行义务,而拒不履行,这样的行政腐败是严重的、甚至就连败诉的50元诉讼费都没有支付。
11、被举报人国资委滥用职权将改制20年后归属全体职工所有的13商铺非法没收、对要求审计的约1000万元商铺非法收入租金,拒不审计,也不答复。
对原成都美术印刷厂厂长贪腐问题,这里很少一部分。全体职工书面向各级党政举报了20年没人处理,何其悲哀,半路上又杀出一个陈咬金将财产劫掠而去,监督制约违法失控,腐败愈演愈烈。对乱作为侵害人民利益专项整顿规定没有作用。被举报人这种两面人违法乱纪性质极其恶劣,可谁来惩呢?现实中许多提出的问题没有解决,却总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举报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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