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剑指四方

[群众呼声] 也致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张伟院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8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剑指四方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068240-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翠屏区法院公然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刑事案件,移送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兴文县人民法院执行,真不知张院长做为法律执行者的带头人,怎会做出如此违背法律的事?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剑指四方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068240-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实话实说:你们这样违法拖,就是在逃避“侬本善良”的案子!继续拖侬本善良!别侮辱网民的智商!
但这样是继续犯法的啊!

发表于 2021-1-9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翠屏区法院的张院长,你是效忠和践行党纪国法的带头人啊!网上这么对贵院不利的文章,你应该维护法律,纠正包的错误才对啊!
该是诸葛挥泪斩马谡而不能再袒护马谡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21-1-1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再装聋作哑了!全市人民都在看!别再在继续触犯“期限规定”和《法官法》的道上迅跑了!快刹车!

发表于 2021-1-1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效公正办案,是法院必须遵守的法条!
如果拖延办案,特别是翠屏区法院把有供财产执行的刑事案件的执行权,故意甩锅给遥远的兴文县人民法院去办,已经是最不可恕的违法违规的行径了!

发表于 2021-1-15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容许该院在极端错误的执行工作中继续走歪,继续和法律法规对抗!
特别是张和包,不能再抱团纠集一起继续违背法律!一起对法律不忠!

发表于 2021-1-15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是纠正在极端错误的执行工作中继续走歪,继续和法律法规对抗的继续违法违规行径的时候了!


发表于 2021-1-16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围观!

发表于 2021-1-1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可能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发表于 2021-1-20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高效了吗?
今天在按期限规定办案,忠诚《法官法》了吗?
发表于 202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法》岂容践踏!
最高院的期限规定岂容侵犯!
发表于 2021-1-22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不能被欺骗!

发表于 2021-1-22 1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司法最大灯下黑案,必须铲除!

发表于 2021-1-2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背和践踏法律法规的人,却被提拨,应该严查并追责!

发表于 2021-1-23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对违法违纪的领头羊追责!

发表于 2021-1-24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纪委会议决定:必须对一把手实施监督!一把手绝对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儿戏法律,把不该由兴文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刑事案件甩锅给兴文县人民法院,太胆大包天了!



发表于 2021-1-25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张院长,是谁把贵院执行的刑事案件,故意甩给兴文县法院的?
你绝对清楚!
该不是你所作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21-1-26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6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2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快回到正道上来,与法律法规相向而行!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