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周X、文X等20余名群众于2020年9月1日前往高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群众称其与四川中交信达谦和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充电桩购买运营协议,在缴费购买后该公司并未按协议约定修建充电桩,并且拒绝将运营费退还给群众,现公司已无法联系。经侦大队于9月2日收取了报案代表的报案材料,并向群众告知我队将对相关情况进行研判,待有结果会尽快向代表告知,请群众耐心等待。 由于信访人未透露联系方式,故将以上情况书面告知。 联系人:高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028-69709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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