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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duo

[群众呼声] 关于成都市第6人民医院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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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3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成都市打击欺诈骗保第六批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曝光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25 16:54 来源: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一、蒲江县寿安公立中心卫生院未认真核实病人身份信息案
   涉及违规费用221.21元
(四)作出如下处理:1.限期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中止门诊统筹协议2个月;2.追回违规费用221.21元;3.按违规费用221.21元的2倍要求该院支付违约金442.42元;4.约谈2名医保医师并暂停医保医师服务1个月。

 楼主| 发表于 2021-4-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央广网2月20日消息,仅2020年,          就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多万家,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
可见,此【6】的100多万   赶超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

 楼主| 发表于 2021-4-7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是否本人眼花?各级医保局的曝光信息大概有这样一个共性,曝光名单中除了药店,就是一些乡镇、县、卫生院级别的机构,几乎看不到  公立三甲  的身影

 楼主| 发表于 2021-4-9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现象不外乎两种可能?其一,公立三甲们没在医保上动手脚(即省医保牛人所说的“不会有啥子”);
其二,它们套、骗取医保的行为无须公之于众、、、

 楼主| 发表于 2021-4-1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选择性地公开, 或者,有意识地不公开 。

                                                           透明度?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门心思挣不义之财,还会尽救死扶伤之责?无知者无畏?所以不知情为妙?

既然可以在医保金上动脑筋,同理,个人负担部份也一样动手脚。

 楼主| 发表于 2021-4-21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动手脚就罢了,患者性命也活該被消费、消耗、、、

监管方就该是聋子耳朵。
这些行为就该天经地义。

 楼主| 发表于 2021-4-22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  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第五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贯彻执行本规范的监督检查。

这个规范对于“6”及沟委而言就是形同虚设的一纸空文。

你去找法院、、、”,法院是卫生行政部门?沟委?
与、协商、、”,套保、骗保、隐瞒病情、延误救治、消费患者是可以讨价还价的?

这就是所谓的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1-4-23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这个"6"ICU,披了一张救死扶伤的外皮,为了套保、骗保挣不义之财,隐瞒病情达一个月之久,让患者失去有效的救治时间,而身负监管职责的沟委仅一句“沟通不足”,黑医逍遥自在,这就是所谓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楼主| 发表于 2021-4-27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看来,这个  “6” 套保、骗保、榨取个人钱财的种种劣行,并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21-4-2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医师法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就滞后的法规对于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均形同于无。


 楼主| 发表于 2021-5-5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问题不是下午四点过就都不在(岗位)的沟委相关人士应该考虑的

 楼主| 发表于 2021-5-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不是    短短一百多字的回复就出两个错且各种花式拒不认错的该委相关人员  考虑的范围

 楼主| 发表于 2021-5-7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百多字出了两个错且还多次把复制粘贴的拒不认错的回复拖延至15个工作日(12345规定的疑难问题的回复期限)、、这就是行业主管部门的神人,
人命关天、救死扶伤行业的监管者水准,荒谬之极,可笑之极


 楼主| 发表于 2021-5-11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性强不公开不透明还有哪一个有此行业水深?深得要由命来验证?
若有若无、有形无实、形同虚设的监管。         名义是监管实则专职护短。

 楼主| 发表于 2021-5-12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保驾护航,政绩何来、面子何在,所以那不诚信的神人也只是浪花一朵

 楼主| 发表于 2021-5-1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同一面镜子,看张煜医生的文章,仿佛重见了往日种种熟悉的景象。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乎  张煜医生回答了问题
03-15  怎么看待病患不信任医生的普遍现象?
张煜医生
肿瘤内科医生
1,029 人赞同了该回答
这个问题是非常沉重,这其实是真的,由于种种原因,病患开始越来越不信任医生这一职业。我也是医生,这不需要否认。

这个问题的根源其实是医疗制度和缺乏监管的问题,目前的医疗制度导致了一个结果:就是医生和患者的根本利益存在不一致,有时经常是相反的。尤其在肿瘤治疗领域,更是如此。

也就是说:当医生全心全意为患者着想,一切都从患者利益出发,医生会很苦且很穷。

反过来:当医生完全不在乎患者,一切从自身利益出发,医生会得到丰厚的回报,有时甚至超过普通人的想象。也根源于此,有部分医生甚至能做出完全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行为。【這個  6  即是如此,医术烂、心更黑,为了挣不义之财,恶意隐瞒病情近一个月之久

很早的时候,我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个事实,我默然了很久,并且第一次产生对医生职业的厌恶和质疑,我希望医疗行业更高尚,医生更值得尊敬。

医疗制度也许需要改革,国家也在想办法改变弊端,我相信一定会更好。但是,无论如何,医疗制度的不足完全不是某些医生随意损害患者生命权益的借口。

发布于 03-15

 楼主| 发表于 2021-5-1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民用生命验证了业内专业人士所说的缺乏监管,就活该成为牺牲品

 楼主| 发表于 2021-5-20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乎  发布了想法
张煜医生     肿瘤内科医生
2021-4-9 星期五
今天休息,有很多朋友和网友发来了支持的消息,并建议我平常要注意小心,非常感谢,这些支持很鼓舞我,我肯定会多加小心,笑。
谈谈这几天碰到的事:

3、 有的人直接质疑我不应该指责同行的医疗行为。确实,医生抱团现象确实严重。有很长时间,很多前辈告诉我发现别的医生错误不应当指责,应当理解和容忍,因为每个医生都会犯错。我现在对这句话越来越质疑。确实,是人就会犯错,如果是医生偶尔的粗心大意的小错导致了伤害,也许还说的过去。但对于那些一桩桩,一件件的蓄意欺骗和伤害患者的行为(这个6即是这样伤天害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觉得应该指责,而不是沉默。我觉得自己还算勇敢,对常见肿瘤尤其是消化道肿瘤的临床治疗也非常熟悉和专业,更巧的是,我有超过6万位关注者,这一切就决定了我可以起到监督作用。

4、 有的人指责我恶化了医患关系。这是属于是非不分,说出正确的事,指责错误的行为,怎么能恶化医患关系。医患关系矛盾的最关键点就是有一批只认钱,不顾患者死活的医生这个6ICU即是),导致很多患者对医院和医生的印象极差。不破不立,假如有良好的监管,每位医生都好好的和患者沟通和治疗,才是最根本的解决医患矛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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