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温江交警选择性执法的转办单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信人反映:“2020年11月8日其将车辆停放在学海路被张贴停车记录告知单,但旁边有很多车子没有被贴条,认为不合理。 ”
二、处理情况
首先感谢市民对温江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针对市民所反映温江交警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市政道路内未规划停车区域的地点禁止车辆随意停放,未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方,其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市民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市民收到违章短信后对违章处罚有异议,可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应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议流程。同时,我局交警大队不会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选择性取证,市民若发现存在车辆违法停放无工作人员进行取证的情况,可拨打122热线电话向我局进行反映,我局将安排警力到达现场开展整治工作。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0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