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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侬本善良

[群众呼声] 致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张伟院长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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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12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政法委:防止有钱人有权人成为法外之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要求,着力破解监督制约难题,通过加强执法监督、法律监督、惩戒问责、过程公开等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增强执法司法公信。

郭声琨要求,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充分发挥“巡”的优势、“驻”的便利,主动发现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要防止有钱人、有权人成为法外之人。

会议指出,从人民需要看,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不仅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要更加迫切,而且参与监督政法工作的意愿越来越强,对政法工作质效和公信力期待越来越高,迫切要求通过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郭声琨要求,强化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尽快制定出台加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的意见,完善改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尽快修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改变“重刑轻民”的法律监督格局;加快推进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有效解决检察机关获取监督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强化执法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主动将执法司法全过程、全要素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内部对律师代理情况进行公开,对司法人员办理案件长期由同一名律师或者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建立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对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严防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相“勾兑”。
                    
发表于 2020-11-12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联系到本案,触犯《法官法》和触犯最高人民法院“期限规定”的人,定难逃法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敢问:苍天饶过谁?!

发表于 2020-11-13 05: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13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1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13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言而喻: 包某触犯了《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7.8.9三款,即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包某责难辞!


  
发表于 2020-11-1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挖“保护伞”,全面查控铲除“黑财”,让“保护伞”无处遁形,确保案件办理不留“后遗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扫黑除恶长效举报机制、联动机制和督办机制,确保老百姓有苦有处说,有冤有处诉,投诉了能有回复。

发表于 2020-11-14 1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20-11-14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侬本善良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029144-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深挖“保护伞”,全面查控铲除“黑财”,让“保护伞”无处遁形,确保案件办理不留“后遗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扫黑除恶长效举报机制、联动机制和督办机制,确保老百姓有苦有处说,有冤有处诉,投诉了能有回复。
                    
                    
            
        
发表于 2020-11-15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顶

发表于 2020-11-15 1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建立法制社会的今天,这个案子必须依法审理了,而不是继续拖,继续知法犯法

发表于 2020-11-15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铲除知法犯法者,建立法制社会必须畅通无阻!
发表于 2020-11-1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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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侬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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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中央政法委杀回马枪!

发表于 2020-11-1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向、进度和成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要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诫勉,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请全川全市人民长期关注本案的最终走向!!!!

发表于 2020-11-1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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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侬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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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楼主把证据发上网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寄给当事人的快递并同时寄给了翠屏区法院。但翠屏区法院收后至今不予理睬。
微信图片_20201116150353.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翠屏区法院不能藐视上级人民法院 的审判资源!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6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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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侬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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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用特快邮件寄给当事人的。而随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在10月14日寄给了翠屏区法院,现已32天了!!
应该维护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而不是藐视。
不能再让正义迟来!
问苍天,饶过多少违法行径?!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6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用特快邮件寄给当事人的。而随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在10月14日寄给了翠屏区法院,现已32天了!!
应该维护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而不是藐视。
不能再让正义迟来!
问苍天,饶过多少违法行径?!

微信图片_2020111615035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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