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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重磅!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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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48
其他的没要求,只想退休后能回老家种种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49
这个政策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0
努力赚钱,回农村修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0
再过几代人就更乱套了当官的让人民说目丶前农村土地正在出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1
没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5
很好,本来就该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5
老祖宗留下了唯一一点财产。后人能够继承。这才叫顺民意。真是好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6
房子都要垮了,可以申请重建不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6
那村集体能不能把宅基地收回来?毕竟原住民已逝,城镇户口继承他的房子不合适吧?不是说农民的地与宅基地都属于村集体?非本村民不能修建房子、买卖房子、土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7
老家的房子倒塌了还没重建,如果父母都去世了,房子还没重建的话,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和破烂的房子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7
中央政策好!解决了进城人员后顾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6:58
这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7:06
不错,接地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7:08
为什么脚踏两只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7:09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7:11
不关我的事、只看热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7:13
还是这个政策好,如果政策早点出来,我妹妹的房屋就不用我出钱买了,最后还是法院判的,13万买断集体房屋使用权。以前是地方政府不受理集体组织以外的户口享有房屋,现在这个政策打开了这个大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7:13
农民本身起步就很低    然后努力一辈子   在城里买了房    回过头农村的房子不属于自己了   你还说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7:1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20 17:15
我们搬迁户安置房10年了还没有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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