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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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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1日,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发表声明称,关于网传"未成年少女被性侵"视频所涉案件,邢台公安机关已于8月28日侦破,涉案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目前已全部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
    此前,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一名少女被5名男生按倒在床上,欲实施不轨行为。根据视频中的口音听出,疑似发生地在山东鲁西南地区,于是多地警方纷纷展开调查,最终确认此事发生在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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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少女疑遭多人性侵,哭喊着请求对方不要伤害自己
    最开始是一名网友在浏览外网时,发现了一条视频,由于视频中人物讲的都是汉语,引起了这名网友的注意。
    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白色体恤的女生被多名男生将手脚按压在床上,另有男生实施侵犯行为。在这个期间女生很多次叫出名字,应该是和这些男孩认识,其间女生不停挣扎并呼叫"住手,放开我",请求对方不要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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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少女的哀求,5个男孩并没有放手,反而是抓起了毛绒玩具,堵住了女孩子的嘴,不让其继续叫喊。
    之所以认为被害女生是未成年少女,网友表示,视频中的女孩容貌和形态都看起来很小,一看就是未成年,感觉才十二三岁的样子。

    经多方证实,最终确实此事发生在河北邢台,且涉案嫌疑人均为未成年,9月11日上午,邢台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得知此事后,权益部即向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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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护身符
    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案件中,"涉案嫌疑人均未成年"再次将未成年犯罪推到了风口浪尖。
    要知道,现在的孩子与过去相比,在信息获取、社会交往方面有了很大变化,网络传媒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十分巨大,有的孩子生理和心理更早进入成熟阶段。如果法律规定"一刀切",未满14周岁就一律不追究刑事责任,除了不利于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还会造成恶劣影响。
    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淇淇,并抛尸灌木丛,杀人者手段残忍,事后冷漠围观死者父母痛苦场面,高傲地在同学群里演讲案发细节。这个年龄只有13岁,身高1米7,体重在70公斤的未成年人,从整个作案过程、手法及心理状态上来看,根本不像一个13岁孩子所能做出的事。
    还有"湖南14岁留守儿童杀人案"、"12岁男孩杀母案",一桩桩一件件让人发指的案件,都是由"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干的,而这些未成年的恶魔却在"未成年人保护伞"下一次次逃脱惩罚。甚至还有些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时,公开表示:"不到14岁没事,不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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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护身符。只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面前,他们再不是少年,而是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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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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