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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家属:没拿到钱,已有业主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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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53
有监控是不是拍摄到铁球下落速度,计算一下下落高度呗。我还是觉得应该找出凶手,这样才能给婴儿一个瞑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53
每橦高楼都该在顶楼伸个杆出来安个照楼监控,从上往下照只照到窗台而不照进窗里可以保护隐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57
这么判确实有法可依,但是不讲道理,对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是一种侵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59
整栋楼被判有责,我觉得不合理,困事发地背面的住户不可能抛下东西的,因为背面的住户没有抛下东西的条件,就连窗户都是背对到事发地,就算想抛东西下去都是抛不到事发地,因为他家在背面!所以法院的判决有点不胡合罗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2
这种判决,对于肇事者没有起到惩戒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4
这个不算结案,算处理纠纷!侦破技术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5
门面不应该赔偿啊,一楼和地面平衡的怎么掉下来砸到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5
该物业公司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6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必须在每栋房子大门,电楼,楼梯口,地下室出入口设监控,楼栋顶层设监控,这样虽然没什么隐私,一报案就封锁楼层,逐一排查所有出入人员和指纹比对,看你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6
唉,拿到钱就是为孩子讨回公道???您孩子在天上看着呢。。只有真正肇事者绳之以法才能说让孩子瞑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6
指纹都不行?那会不会是居民的客人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6
公安机关应该继续追查,肇事者应该按故意杀人罪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6
就应该把凶手揪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7
三千少了孩子的生命就这么简单家人的痛苦谁又能理解哎!生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7
4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7
我只想知道原告是怎么拿到那么多被告的信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8
天收的凶手,会遭报应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09
三千元太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10
不能查指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7:14
有点霸王条款得感觉了,中国指纹鉴定不是很牛逼吗?勘察出指纹就能找到嫌疑人,为什么不能把全国人的指纹全部录入系统,对以后案例侦破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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