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势如破竹、极具震慑,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鱼水情怀。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避免党员干部误入歧途,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公私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自从入党宣誓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姓“公”,就注定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审,时时刻刻做到立党为公、廉洁奉公、执政“三公”(公开、公平、公正)、不存私心、不掺私念、不谋私利。一要牢记立党为公宗旨。党员干部始终要做到立党为公,忠诚为民,时刻牢记入党誓词,时刻了解人民需求,主动为人民排难解忧,一辈子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二要坚持廉洁奉公准则。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的凛然正气,切实做到做到心无杂念。三是要秉持执政“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是一种执政原则。党员干部要在执政过程中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防治腐败;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避免歧视;切实维护正义和中立,防止舞弊。四要不存私心讲公德。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不存私心,反而成就自己。我们党员干部要不以私害公,勤于学习中国古代历史上和当今社会先进典型事例,不存私心、一心为民。五要不掺私念规言行。一个人的私念是一切祸根的起源。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要摒弃一切私心杂念,不滋生欲望之心,不贪图享乐,做到心理干净、头脑清晰、行为规范。六要不谋私利葆本色。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不为亲徇私,不为旧谋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服务于人民。不谋私利,不搞特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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