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后,即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就您反映“新都区看守所贪污克扣伙食费”的问题。经了解,2017年10月全国十九大期间,您到北京滋事;同年12月2日您又到北京天安门地区非法上访,被天安门分局治安大队训诫;2018年1月26日至1月28日,四川省两会期间,您三次到省人大会议中心非法上访;2月10日,您在微信的一个名叫“依法拆迁维权群”内连续散发滋事消息,被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分局治安拘留10日;2019年1月10日,您在网上发布北京市西城区“宣师附小”相关不实情况,造成影响,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间两次前往北京上访;2020年5月初到成都市锦江宾馆拉横幅,并在成都市规划局自拍竖中指照片发在网络上。5月12日,您被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公兴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关押在新都区看守所,6月9日,因取保候审离开。
关于您反映新都区公安分局看守所贪污克扣伙食费,个别民警辱骂在押人员,警号01**09民警嚣张威胁的情况。2020年8月20日,新都区公安分局纪检组调查人员到看守所进行核实,全面了解该所伙食分配发放,听取该所领导的汇报。
经核实,您所说警号为01**09民警是管教民警杨某某,调查人员向该民警核实,其反映从没有威胁过或说过随便去告的话。您提到个别民警说脏话,经核实,新都区看守所在管理工作中,始终要求民辅警规范用语、文明用语、不准辱骂在押人员,检查中未发现有“常辱骂在押人员”的情况。
经向看守所了解,2020年6月25日,您独自一人(无人围观)在看守所外举牌反映新都区看守所伙食问题。看守所所长和内勤民警带您到看守所伙房查看在押人员伙食情况,您本人原话称“所上伙食可以的嘛,锅头看得到肉”。对此,所长告诉您,如果对新都区看守所伙食不满意、或者认为有人贪污、挪用在押人员伙食费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监察部门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随后,内勤民警将新都区看守所重新启用以来,在押人员棉被、褥子、毛巾、拖鞋、卫生纸、牙刷、牙膏、肥皂、脸盆、漱口杯等全部免费供应,没有收取在押人员一分钱的情况告知您,您表示认可后自行离开。该所因原址重建,于2020年5月11日作为成都市公安局第三集中关押点重新启用。启用以来,严格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在押人员的生活保障,调查人员实地调查中未发现该所有克扣贪污在押人员伙食费的情况。
调查民警于8月20日通过办公室座机拨打您电话,告知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目前无任何有效证据证实,纪检组将进一步开展倒查工作,同时将加大对看守所的监督,强化在押人员伙食费管理,切实规范看守所在管理中的规范执法。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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