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熊贵华与西昌市公安局原局长魏刚相互勾结,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伪造法律文书、伪造网上通缉令异地抓捕张桂花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凿。
1、2013年9月5日西昌警方网上发布通缉令通缉张桂花,可是2013年9月11日上午11点时分,距离西昌警方网上发布通缉令第六天,被通缉嫌疑人张桂花就站在抓捕民警宋丰涛和恒强面前,并且给他们10余名截访官员和被截访的人员共同录像,均有视频资料佐证。
被通缉嫌疑人张桂花在北京已经主动投案自首,他们俩民警和其他截访官员,为何不立刻逮捕张桂花?
事实证明西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熊贵华与西昌市公安局原局长魏刚相互勾结,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伪造法律文书、伪造网上通缉令异地抓捕张桂花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凿。
2、2013年9月11日上午11点时分,张桂花在北京永定门与截访民警宋丰涛和恒强及地方官员,以及被征地拆迁10余名上访村民在一起,张桂花给截访民警和地方政府官员面对面的录像,大家有说有笑。下午就被西昌警方买通北京警方在永定门刮地三尺非法抓捕一个星期无果,西昌市公安局心急如焚完不成市委书记李俊下达的政治任务,增派两名警员,两名警员名字叫乔文英和吉英卓,前往北京增援抓捕。
3、2013年9月16日鹰犬宋丰涛使用高科技技术手段锁定举报人手机定位,在北京陶然桥公交站台将举报人绑架送北京市白纸坊派出所时,白纸坊派出所干警郭小松审核西昌警方出示的逮捕证时,干警郭小松说西昌警方提供的西公(治)捕字【2013】514号逮捕证造假,一是没有执法民警执行签字;二是没有原公安局长法人代表魏刚电子签章;三无防伪标识二维码,这是铁证如山的事实。
北京警方拒绝羁押举报人,豢养鹰犬宋丰涛电话请示保护伞后,向北京警方求情收押举报人,北京警方提出条件让宋丰涛立下字据写下一份保证书并签字画押,出事由西昌市政府承担全部责任。这样北京警方与西昌警方助纣为虐、沆瀣一气非法拘禁举报人,北京警方与西昌警方枉法办案是在举报人的面前,面对面的实施完成。
4、北京市白纸坊派出所枉法办案助纣为虐,将《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上网通缉定性“伪证案”与“妨害公务案”两罪在逃11天通缉犯张桂花,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嫌疑人,又给予捏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刑事拘留。北京市白纸坊派出所枉法办案,没有采取询问、采集信息、出具拘留证或逮捕证和家属通知书法律文书,而是无凭无据将举报人直接送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非法羁押。
从执行逮捕签字的逮捕证足以窥见,是距离抓捕3天后的2013年9月19日,押回西昌方才让举报人补签西公(治)捕字【2013】514号逮捕证。这也相互印证北京警方为毁灭罪证,不配合西昌警方造假,不签《拘留证或逮捕证》,不出具家属通知书的法律文书真实原因。
5、北京市白纸坊派出所害怕翻船,2013年9月17日急急忙忙押解举报人回原立案地,押解出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时,没有出具刑事案件移交手续,也不提供手铐和脚镣给西昌警方,宋丰涛提出来向北京警方出钱购买手铐和脚镣或借用后归还,北京警方一口回绝。无奈西昌警方兵分两路人马打车跑个北京城去购买手铐和脚镣,才将举报人两天两夜火车酷刑折磨押回西昌市羁押,然后补签逮捕证。
西昌市检察院和西昌市公安局以及北京市公安局所有犯罪行为都以合法的形式来完成,原本是保障人权的司法机构,颠倒用于构陷无辜的公民,用于碾压人权,他们的犯罪意图十分明确,情节特别严重,实属恶中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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