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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南充市税务局主题拆迁免契税之退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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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嘉陵区被拆迁居民,我们村2019年开始拆迁,随后我们开始搬家买房,在2020年6月房东要求下办了证,交了契税,当时拆迁协议还没下来,现在7月下来了,我这种情况符合契税减免政策吗?可以走正常流程退契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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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户必须是货币补偿,且要看拆迁协议签订的日期,购房需在拆迁协议签订日期之后,才能享受契税减免政策。
另外还需要查看你们拆迁赔偿的金额,金额大于买房房款则可以全额减免,赔偿金额小于房款则需要补交差额额税费

发表于 2020-7-20 17: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南充小伙子1122:
    您好。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对于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财产行为税科(电话:2812026)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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