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商违建,导致公园一号小区上千户业主房产证拖延近六年才办下来,跟可笑的是,开发商把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厕,配套车位违法出售了,而且装修住人好多年了。这些都是全体业主的共有产权。开发商有多么无耻,全体业主一直在向政府部门反应,可惜了无音信。最近却发现物业在小区17-18栋之间新建厕所,请问谁给你物业的权利在没有征求也一下主的意见擅自修建厕所。业主反应的没有厕所,是开发商把原本有的公厕出售,严重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要是开发商在把这个厕所也卖了,是不是还要继续修建厕所,好继续卖。以后小区改名叫(公厕一号)得了。更可笑的是物业厕所都修好了才发一张(以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投票,这操作不是一般的牛只要有一个人同意就可以了。让受了两年小学的教育的我感觉到了奇耻大辱)。告示出来征求意见,由住建局监督。住建局不解决业主反应的改变规划,违规出售。却管起来多数服从少数公厕的事,你们这也真牛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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