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都市锦江区危旧房改造拆毁我私有房 拒安置是谁贪污了我的私有房产? 请求限期解决的投诉书 投诉人:陈明 男,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梓潼桥正街37号。电话18280495400。 被投诉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 投诉请求 一、请求调查,责令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限期解决在危旧房改造中拆毁我私有房产的安置问题。 二、请求调查处理是谁贪污了我的私有房产。 请求调查解决事由: 投诉人是成都市锦江区梓潼桥正街37号私有产权房业主,(有成都市房物产权办证中心出据权属证明文件、春熙路派出所梓潼桥正街37号户口本、春熙路派出所出据房号证明、现场房屋图、成都兴蓉公司出据梓潼桥正街拆除39号-41号,临街5户未拆除图等多项证明。投诉人因遇火灾,梓潼桥正街三家私有产权房屋被燒毁 (三家产权证均燒毁) ,政府未允许重建修复,后被xx办安置公房居住,又将燒穿房顶的房屋租给小吃店搭建顶子经营。
2019年锦江区政府危旧房改造,华兴街.暑袜北一街片区危旧房改造政府同时拆除了梓潼桥正街33、35、37号三家私有产权房。现33号产权黄x已安置补偿、35号产权人陈x华已安置补偿。37号产权人陈运明房屋被锦江区政府委托的春盐拆迁办拆除。危旧房改造中,投诉人未获得任何通知私有房屋被拆除。现拆迁办耍赖以没有拆过37号不予安置,我的房屋就飞到天上去了。锦江区公安局及春熙路派出所作做了专门调查,春熙路派出所专门出据证明梓潼桥正街37号房,及37号户口本为陈运明。 成都市房屋产权办证中心根据记载,认为陈运明的私有产权房现己被拆除,已无法再补办产权证,就好比人已经死亡,不可能再补办身份证一样。现成都市房屋产权办证中心已为陈运明出据权属证明文件,并加盖印章。办证中心认为,权属证明文件属原始登记证明,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屋原始登记文件的证明效力大于产权证。办证中心田主任并向春盐拆迁办,原主管的春熙路街道办拆迁科长作了详细解释,春盐拆迁办,春熙路街道办当面认可。但事后仍遭到春盐拆迁办,街道办恶意刁难不予安置。 锦江区信访局经大量调查并审核了相关证据,多次撤销了2个街道办事处的不受理回复,要求重新处理解决问题。可房管局、街道办这些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无视多项证明证书,歪曲事实,不作为,乱作为相当严重。 2009年7月,我们在春盐拆迁办华兴街办公室电脑上,发现我的私房及其他29号等变成了好几套公房,到底谁在弄虚作假,利用旧城改造违法侵占公房?是谁贪污了我的私有房产?5个多亿的旧城改造,到底拆迁办背景、黑幕有多深?纪监委应该调查一下。 经多次投诉,成都市政府理政平台多次转办,锦江区房管局拒不处理、不回复、春熙路街道办,书院街道办多次故意撒谎答复,竟然极其荒唐的认为梓潼桥正街无37号,而不予解决问题。 投诉人上百次艰辛奔走投诉,深感监督违法严重失控。 为此,请责令成都市锦江区委依法监督,规范乱作为的两面人的官僚行政行为,解决私房赔偿问题。 投诉人: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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