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丰都县建委主任昨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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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9日00:57 重庆经济报
本报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12月18日上午对贪污三峡库区移民款的原重庆丰都县建委主任黄发祥执行了死刑。
1994年至1995年,黄发祥利用担任丰都县国土局局长、房地产公司经理、征地办主任等职务的便利,隐匿国土局账外移民资金1207万余元,将其中1180万余元假借外商名义投资修建铭山饭店和用于个人储蓄,并将修建的铭山饭店产权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黄发祥还虚列债务冲消房地产公司账面资金289万余元和假借外商名义接收银行拖欠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出让金及利息86万余元用于个人储蓄、投资获利。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黄发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核准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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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发祥任丰都县国土局局长。
黄发祥妻子当时貌似丰都县副县长。
黄发祥妻子的妹妹(黄发祥小姨子)貌似丰都县国土局的财务负责人。
当时上级拨给丰都县的三峡移民安置款1207万元,县里挪用修建铭山饭店(当时的丰都县党政各领导人基本都有股份好处;但是黄发祥承头)。
上级要来检查移民款的使用了。黄发祥让小姨子做账,做成已经发给移民们了。
经查,下面的移民们并没有得到款项。“隐匿国土局账外移民资金1207万余元,将其中1180万余元假借外商名义投资修建铭山饭店和用于个人储蓄,并将修建的铭山饭店产权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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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黄发祥等人,是1994、1995年当时通行的潜规则“挪用公款”;以后是逐步拆东墙补西墙填上。经过几年时间,铭山饭店就建成了,彼时主要县领导各都有好处。
最终定为贪污,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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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发祥是挪用,定为贪污;褚时健是实质已经贪污1156万美元。
与黄发祥相比,巨贪歹徒褚时健应当砍100次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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