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栖贤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2年,原三星镇引进四川省大西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6月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出资人郭俊宏、杨怡),实施现代生态农业博览园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幸福村9-15组,流转林地2519.96亩(含组集体林地,合同面积为2515.46亩,共涉及农户119户),公益林为20元/亩/年,经济林为24元/亩/年,流转期限为30年。2012年5月,幸福村组织农户与四川省大西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第三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约定持林权证书记和流转合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农户未注意该条款,对该条款内容不清楚)。签订合同后,大西部公司将30年林地流转款(含预付款)足额发给流转农户,共计1775855.6元。
幸福村按照大西部的要求将农户的林权证交给大西部公司作亩口统计。数据统计完后,幸福村多次向大西部公司讨还林权证,大西部公司拒绝退还,并坚称林权证已遗失。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农户的林权证变更到大西部农业公司下。2013年左右,群众和幸福村找到大西部公司要求归还林权证,大西部公司拒绝归还。原三星镇得知这一情况后,在县林业局补办了流转农户的公益林的林权证。2015年,大西部公司因债务纠纷,流转的林地被法院查封。被查封的林地,目前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大西部抵押农户林权属公司的行为,与李玉龙无关,李玉龙个人不存在以林权证套取资金的行为,农户30年的林地流转费是如数发放的,该问题反映不实。幸福村9组组长李代兴,将集体林地流转款13476元据为己有,至今未发放给9组农户。街道、幸福村对李代兴做了大量工作,其仍拒绝退款。由于其身患疾病,该笔款项至今未追回。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致电金堂县栖贤街道办。联系电话:84982591
此复
金堂县人民政府栖贤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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