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能不能不单单是仅写"已将此事转交XXXXX",我也是被诈骗类事件的受害者(成都敏峰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现在公司法人都跑路了,去公安局,别个说的(公安局的警察),他(该公司法人)要是在成都,我们还可以传唤他过来询问,现在不在成都了我们也难办,并且又不是四川本省的人,你们这个属于跨省的,比较麻烦要申请.....;说实话听到这些话作为我们一个受害者很是伤心,失落,失望;感觉就是说要是遇到我这样类似的外省的人跑到成都本地来犯案后逃离四川后,警察可以已要跨省唯由,怎么怎么样;"跨省"就成为了这类案件的"拦路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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