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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尤偷滞

老赖拖欠民工工资数年,主持正义的王维登法官反被打击报复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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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8 19: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官"王犯维登,应该拿出其枉法犯罪的胆量来此论坛澄清事实。常言一个人的胆子大到无法无天时,即此人已经拥有了"吃雷"的胆量。论王维登等此案犯罪分子们,个个均具备了"吃雷"的胆量。面对网上阳光,其等也应该不要放弃此等练成而成的功力……来此公开示证说法、不负其等"吃雷"威名。

发表于 2020-11-9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是神圣的,容不得形象受损,建议王法官对当事人提出控告,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20-11-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10 1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狗官作贼心虚,不敢戴罪"维权"。借此贴试问一下其知情人的此贴楼主"尤偷滞",是这样的吗?

发表于 2020-11-10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尤偷滞,在哪里,现在心可安好,夜梦安乐吗?

发表于 2020-11-17 2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在司法界就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有什么可洗白?我就要看他这个黑白不分,心狠手辣的人的现世报

发表于 2020-11-18 07: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此贴楼主"尤偷滞"的官方气势中而来,又这样夹着尾巴消失中应该发现:王维登已经知道犯罪罪行公开了,也无法在阳光下以纸捂火。……此时王法官应该认清现实、认罪伏法,主动去相关部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正道。

发表于 2020-11-19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27 2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尤偷滞是否就是王维登的夫人罗小丽?如果是,你是最知情枉法犯罪分子王维登所犯罪行的。应该及时规劝王维登认罪伏法,切不可依仗你等在法院,也有市检察院的亲友xx职权来抗拒党纪、国法中最严厉的刑法。这样只会害人害己、罪上加罪。

发表于 2020-12-12 15: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的王大法官及其代言知情人"尤偷滞",在面对我一贴又一贴贴对其累累严重刑事犯罪罪行公开曝光中、唯一可以采用的方式即是在论坛装死尸!面对包括王维登等这一具具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摆放在论坛阳光下的腐烂罪恶尸体,正需要南充中级法院官方前来为其等特大刑事犯罪分子收尸!也需要相关部门前来收走这一具具已经高度腐烂的达10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罪恶尸体。还论坛清风、还南充法律正义!''

发表于 2020-12-13 1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相关官方回应民众控诉的阳光平台,不是王维登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停尸场"!其等面对我对其等一系列严重刑事犯罪罪恶的曝光,现在一个个均在阳光下成为死尸!需要相关官方及时清理,将这一具具摆放在阳光论坛里的死尸及时送进焚尸炉中……还阳光施政正气清风!

发表于 2020-12-14 2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尤偷滞"呀尤偷滞,你究竟是何方大神?你这般出现,你又这般消失,让之前有人认为我是在自编自演!让我觉得很冤枉。也不知你是真的是在要帮王法官洗白罪恶,还是欲置王法官于死地的"高级黑"?……此案本已由王法官等市县两级枉法犯罪法官将案件搅拌得一锅浆糊,现又被你来此论坛制造出一团迷雾!为什么呀?

发表于 2020-12-22 1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尤偷滞",你作为案件知情人,我作为案件受害者,今日难抑内心的愤怒,于8点37分以短信发与王犯维登18980318196责骂此狗官:狗官王维登,你怎么还不去监委投案自首、如实交待你的严重刑事犯罪罪行?冬日正是打狗季节,你真的是有罪无恐吗?请"尤偷滞"代问此狗官,犯罪后收到这样的短信敢报警或出来澄清吗?此狗官绝对不敢!因为其知道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和我网上控诉其罪恶的真实性……其没有狗胆面对事实和阳光,唯有藏在黑暗角落里妄图抗拒《刑法》、企图在犯下重罪后逃避刑事犯罪重罪处刑。你可以试一试!让网络大众都来参与监督与见证。

发表于 2021-1-15 15: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楼主"尤偷滞"来势汹汹、消失的又如此无影无踪……难道出了意外?

发表于 2021-1-16 1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等即可称为世上最无耻的一类刑事犯罪分子。

发表于 2021-1-18 1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什么就走法院,法院拖的时间可怕,为什么政府部门态度这么多问题,

貂蝉(匿名发布)
貂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18 17:38
所以事实究竟如何

发表于 2021-2-11 2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除夕之夜,我借此平台虚拟一具"贪腐棺材"由此贴楼主"尤偷滞"送与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王维登……祝福王大法官早日认罪伏法、进入监狱的大门。

发表于 2021-2-21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尤偷滞",我的银行卡已经全部都被冻结、几千平方门面资产已经被法院查封,近日腊月里西充法院执行局已经通知在近日里强行拍卖我们的资产,如此疯狂的巨额诈骗刑事犯罪即将犯罪既遂……面对如此严重的枉法犯罪和诈骗犯,我该咋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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