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副县长,丈母娘和亲戚被骗40万
李某从成都某大学毕业后,2012年回乐至童家镇老家后,与一名小学女教师相识。
李某向该女教师及家人谎称自己是一名下派干部,并取得了女教师及家人信任,快速与女教师成婚。
成婚后,妻子及家人发现他并没有去上班,多次询问原因,李某谎称要等省政府任职调动文件。过了一段时间后,他还悄悄聘请一名驾驶员帮自己开车,减轻了妻子及家人的疑虑。
此后,他伪造多份乐至县城房产证明,其中一份产权人姓名是丈母娘的名字,他谎称是送给岳母的房产。“因为他丈母娘是农村人,就都相信了,这些证件都没拿给他妻子看。”办案民警介绍。
2014年,李某伪造了一份《资阳市人事局文件》,内容为“把李某从资阳市财政局调入资阳市乐至县人民政府工作,担任职务,县委代书记、副县长”。这份红头文件行文存在语病,落款只有资阳市人事局,却同时盖有“四川省人民政府”“资阳市人事局”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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