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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男子下班骑车与狗相撞致伤残,交警认定:属于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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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9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9日,成都市民程伟(化名)终于拿到了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他申请工伤赔偿终于有了希望。


2019年8月17日晚8时许,成都锦江大道,下班后的程伟骑着电瓶车往回走,一只八个月大的边牧犬lucky,跑出来撞翻了电瓶车,造成程伟肩胛骨、锁骨和8根肋骨骨折。



从8月至今,程伟的医药费已迫近7万元,全部由lucky的主人周莉(化名)承担。但25岁的周莉说,作为一个打工族,她实在承担不起了。


由于是在下班路上受伤,程伟希望能被认定为工伤,进而获得赔偿,用于后期治疗。




但问题来了,一只狗撞翻了电瓶车致人受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11月29日,程伟终于拿到了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他骑电瓶车被狗撞翻受伤,被定性为交通事故。


进而,程伟在下班路上出交通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认定工伤的规定,他将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后续治疗费也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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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9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皆大欢喜的结局
发表于 2019-11-30 19: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又是怎么认定交通事故的呢?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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