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民工阳某某反映在顺庆区一楼盘从事刷漆工作, 承建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至今未支付。11月18日,记者从南充网上信访投诉服务平台获悉, 顺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表示, 该建筑工程公司未在劳动保障监察规定期限内筹措资金足额支付所有被拖欠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0月17日,阳某某反映,他和工友于2014年至2016年在顺庆区一楼盘从事刷漆工作, 承建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20万元,涉及多名工人, 至今未付。11月上旬,顺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阳某某反映事项处理意见书中表示, 阳某某是在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承揽涂料业务。据阳某某陈述,其班组工程产值约106万元, 目前已支付工程款85万元,尚拖欠工程款约20万元。双方在工程完成量、质量维修方面存在争议。
经调查,该工程尚拖欠阳某某班组6名工人工资,约20万元。顺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8月2日向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顺人社监令字﹝2019﹞第19号),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筹措资金足额支付所有被拖欠民工工资,拒不整改,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顺庆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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