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你于2019年11月20日在“麻辣社区”中留言反映“威远连界煤矿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告知如下:
我局收到你的信访事项后,及时转送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威远县会同连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经调查走访,基本情况如下:连界煤矿于2009年改制,法人代表为王成元,身份证号511024196412176475,于2018年煤矿关闭,历史存留的煤渣堆放在先锋村15组,你反映的王成元在关闭的连界煤矿老井内挖煤渣系王成元在原煤渣弃放堆场挖煤渣。2019年7月31日,四川四新防水油膏厂业主王成元与先锋15社社长彭明清,签订《关于原连界煤矿堆放在先锋15社土地上的废沙处理一事协议》,协议约定:1.四川四新防水油膏厂预付五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共40000元租金,每年8000元租金。2.因修15社通组公路由四川四新防水油膏厂自愿赞助50000元。3.现在堆放在先锋15社土地上的废沙由王成元自行处理,15社社员不再阻拦。参加人员有:彭清明、陈兴文、戴世满、王永清、李根华、张术明、刘中琴、戴世华、曹术琴、李隆玉、李术芳、戴炳华、肖玉琴、李俊芳、王成元等。
王成元在煤渣弃放堆场处置的煤渣系原历史遗留堆放的废煤渣,且与先锋15社有相关协议,无争议。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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