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该小区的,这小区因为是职工集资建房,所以当初是单位按职工的工龄、职务、学历等进行打分,再按分数的高低决定先后顺予选房,所以,住楼顶的都是被领导们选剩的分最低的普通工人,大家是接房时就听说,该小区未验收通过,而且当时接房时就严重漏水,问过单位也在物管反映登记了十一次,物管倒也来处理过,可楼顶水泥标号太低(用手就能把缝隙的沙抠出来)是越补漏越漏,而且都到三楼去了,被迫无耐,物管解释说因为刚接房,要过了五年才可以申请维修基金,才能给我家大修,所以,在物管同意及见证下先搭棚的,现在想拆就拆,太不关心百姓生活了,拆了再漏怎么办?为漏水,我家可花了七八万,而且现在我家买房的钱都还没还完,政府是要我们去那儿住?再逼我,就没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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