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委,县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我县 八四年入伍原昆明军区二十二分部退伍老兵申请参战优抚一事,由于部分退伍老兵原单位撤销,合并,军改等导致退役鉴定,退伍证上的部队番号与现实部队不符!原民政局优抚股在解决了大部分退役老兵的参战优抚后,积极努力去原部队和现西部战区联合参谋部档案馆进行了两次核实调查!并认定了该批老兵的参战性质!由于我县民政局局长在当时遇到交替,故未能及时批复!后来由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挂牌,没有人员,没有办公地点等等理由就没有让该批退役老兵及时享受参战优抚!国庆前期该批参战老兵多次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委,县政府依法依规,书面诉求,本来应尽快落实解决十年未解决的参战优抚!但为了迎接建国七十周年大 庆,战友们充分理解国庆的重要性!也理解政府,部门的难处。而国庆后战友们再次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解决的办法和步骤!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时间表!要等上级指示!而到信访局那里去居然没有我们的信访记录!那么今天我们代表二十三位没有享受到参战优抚的老兵向县委,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提出如下问题:
一,同期入伍,同一个部队在同一地服役的退伍老兵,大部分战友享受了,少数人由于年代和军改导致番号不符,这种情况是参战军人,退役老兵自已负责吗?
二,我县原民政局多次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调查,核实并完成了资料!由于政府部门人事调整把应该享受的老兵们凉在这里一两年时间,这个责任该由谁负?
三,本来按照国家民政局文件,核实核实认定老兵参战是由本人申请,县,乡,村三级认定且向外公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各种借口,各种理由推,拖!而老兵们通过依法,依规的手段诉求,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我们合理诉求的资料都没有保存?又何谈尊崇军人?
四,国家层面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厅,局是为了更好,更快解决涉军的遗留问题,但为何到了我县上级政策就大量走祥?现在是信息时代,各个地方的参战人员,享受的什么优惠政策一目了然。为什么我县在民政优抚上欠这么多帐?县委,县政府是如何对该部门工作行为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监管的?部门工作不负责任,不担当,不作为?县级层面接访多次,连信访资料都没有保留,何谈为老百姓办实事?
五,我县原民政系统,现在的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什么不向其它省,市,县学习?周边省,县,市都解决得了的问题我县无法解决?是个什么道理?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信访部门多次口头回复说上面有指示!请问是什么指示?为什么多次要求用书面给予回复!而我县各级都没用书面文字回复!到底在回避什么?这没有违背常规吗?口口声声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切实实按照党的十八,十九大要求,不忘初心,走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为什么这些口号一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县信访局,这些口号就不管用?如果老兵们的合理信访诉求得不到解决,又不按规定进行文字回复,让老兵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老兵们无法越级上访!让老兵们该咱活?请告诉老兵们好吗?
六,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三总部,军委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多个文件,关于如何解决“两参”人员的优抚政策上面许多条款在我县就是得不到落实和体现,而我县原民政部门现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是自己没有读懂文件还是有意刁难?“上面说的"!这一句成了“口头禅”,为什么没有文件?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明确说明原民政局优抚部门并入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文件都没有变!根据老兵们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去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有事实,有依据就按照原有文件执行!且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没有批复我们这批老兵的同时,又办理批复落实了另外几个参战优抚人员!这是选向性落实,没有公开,公正!现在还有不公开的“涉密文件"争对参战退役军人吗?反正退役老兵不信!
七,老兵们现在再次请求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按照国家民发[2007.102号]文件立即落实参战退役老兵的优抚政策。
八,上诉问题请县委,县政府,县退役军人事事务局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这批老兵仅管受到了许多不公正待遇!但并不想破坏营山县的对外形象!也不想扩大事态影响!但如果县委,县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按规定给予合理解决!该批退役军人有权向上级政府,纪监委反映情况!直至问题解决!
营山县八五籍原昆明军区二十二分部全体退役老兵呈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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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网络舆情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31日发表了营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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