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过程中,区住建局质监站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相关规定进行质量管理,同时,根据住建部13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3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的规定,区住建局在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市住建局《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监督管理规程》(成建委〔2017〕618号)第3条规定监督方式为(到位监督抽查和随机监督抽查)进行监督检查。部分业主觉得小区总平水池、沟渠多,绿化少,9月12日由我区信访局组织开发商和业主代表搭建平台协调,开发企业与业主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在总平建设时将不建喷水池和小沟渠,多建绿地、绿植和休闲健身设备。
项目建设完成房屋竣工时,规划部门要按照经审批的方案进行验收,规划验收合格后,才能交房。区住建局将积极配合区规自局对该项目进行规划竣工核实,如发行违规行为,将严格要求该项目业主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涉及小区容积率、车位配比等规划设计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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