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西航港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查,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委托乙方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公共部分进行经营管理,且属于业主所有的共有部分经营收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求物业对占道经营的商家进行劝阻和告知。
经西航港街道调查,综合行政执法西航港中队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核实。经查,留言人反映问题位置为蓝光菲悦城商住综合体用地红线范围内,管理方为四川嘉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于红线范围内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已于2019年7月23日函告区住建交通局,要求强化对物业的督促、指导,压实责任,积极整改;对于红线范围外游商占道、乱摆乱放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西航港执法中队和社区将按照职能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严防噪音、垃圾桶乱放等问题反弹,督促商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并会同网格员、红袖套强化日常监管。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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