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对农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农民朋友一辈子都在跟土地打交道,需要用它们来种各种农作物,因此土地是他们最关系的一个话题。在1997-1999年落实“三十年不变“的延包政策。那么有些农民没有分到土地是什么原因呢?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想了解的就往下看吧! 
一、关于三十年不动政策 三十年不变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政策不变,而不是狭义的指土地承包给农户三十年不变,农村土地30年不变指的是耕地。30年不变,是指在这30年内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但是,有几种情况,村集体是可以调整或者收回土地的。 1、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土地应当交回村集体。不交的,村集体有权收回。 2、在承包期内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土地的,必须经本村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同时,还要报请镇、县政府批准同意。 3、如果村集体有预留的机动地,可以用机动地调整。 4、新开垦出来的土地。 5、农民自愿交回的。 
二、农民没分到土地的原因 目前农民没有土地,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1、这批农民出生在上一轮土地承包期之后,所以未能获得土地承包权。 2、农民将户口迁出农村,或者将土地承包权流转给别人,确权在别人名下。 3、由于某些原因,农民将土地上交给集体,也没有签订合同,你的土地最后被分配给当时没有土地的农民。 
三、农民没有土地如何解决? 1、计划2018年完成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完成,这时土地将会成为农民的固有资产受到很好的保护,并且之后可能不会再重新分配,那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该怎么办呢?很多人都选择进入到城市买房落户,土地确权后,这些人依然会有土地。但是如果自愿选择了退出农村土地享受补贴,这些农民也将会永远没有土地。所以自愿退出的,就没有办法了,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参与分地。 2、土地是由村集体决定的。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以前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已经形成家庭承包合同,只要合同双方没有变更的意识表示,原合同继续履行,而不管合同双方以外的人提出意见。站在村集体的角度,曾经可以按照集体利益决定调整田地,以照顾新增人口,但现在社会发展了,村委会即使想调整,很多的原承包家庭也是不愿意的,即合同双方达不成调整承包合同的合意。土地确权,仍是对使用权的确权,是对以前没有办理承包证的完善,并没有其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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